近日,有网友爆出菏泽一中学男老师酒后在课堂上训话时的视频。该教师不断口出脏话,不断发表“无论多大的官,我站在那,谁都不敢说我”“你官多大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求你办事,你过你的高官俸禄,我过我的平民生活”等言论,最后强调“同学之间没什么可比的,只要奋斗,谁都不能把你怎样”。当地教育局回应,已对该教师做出解聘处理。(京华时报12月5日)
教师就该为人师表,体现师德,这是起码的为师准则,从这个角度说,酒后在课堂上口出脏话,确实不可原谅,必需要受到应有的处理。然而,凡事都不能夸大它的客观影响,更不能矫枉过正。这条新闻的标题,很是吸人眼球,不过,仔细看过视频就可发现,该老师确实不断口出脏话,但他的整体言论话糙理不糙。他只是以自己的立身经历告诉学生,“只要奋斗,谁都不能把你怎样”,而且,这也是该老师言论的最终落脚点,可以说这是一种社会正能量的表达。
这让人想起很多知名大学教授给学生开大课时的情影,他们顺手捏来一些社会现象加以解读,并融入自己的独到见解,让学生在解读现实社会中和在真正接地气中,学到了很多干货。这样的课讲得非常生动,当然其中也包含着一些个性化的词语使用,而如果用刻薄的标准来衡量这些词语,那一定也是有损师德的情形;而如果要批判他们的话,这些个性化的词语使用,当然就会成为小辫子被揪住。
然而,正是这样极具个性风格的课,才给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极,而这以这些知名教授来说,也是不可取代的个性风格。不管时过去的鲁迅,还是当代的一些知名学者,如果查一下资料就可看出,他们在讲课的时候,都用过一些尖锐的词语,当然也有一些所谓“口出脏话”的时候,但这能给扣上缺乏师德的帽子吗?不能。因为有没有师德,并不在于一词一语的完美性,而在于主观上要给学生灌输的观点是否具有社会正能量,是否有利于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
而这位教师虽然说出了脏话,但他讲述的内容及观点,并无不妥之处,只是词语使用不够完美而已,但这不能用缺乏师德加以夸大。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位教师都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理,因为他犯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那就是工作时间喝酒,仅从这点来说,他就应当受到规章制度的严肃处理。但严肃处理,并不等于毫无边际的处理,他犯了哪条就应当得到哪条的处理,而对于工作时间喝酒,可以给他记大过处分,也可以给他停职处理,这都是于章有据的合理处罚,也是出于治病救人的需要。
然而,当地教育局已对该教师做出解聘处理。这有些出手过重了并有些越界,因为解聘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这其中必然要有法律依据才能说得通,但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教师口出脏话就可解聘的依据。因此,对于给该教师做出的解聘处理,相关部门还应当拿出法律方面的依据才行,切不可因为这位教师成了社会热点,就给予他过热过火的处理,这种一棒子将人打死的思路,与法律所强调的“罪责相当”背道而驰,这并不能给社会带来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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