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辩护技能或者说执业技能而言,律师应把辩护词写作当作提升思维能力、情绪能力的重要手段。
其一,通过严格的辩护词写作训练,辩护律师不仅在文字水平方面获得长进,思维能力也会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有人说辩护律师嘴岔子厉害,主要靠嘴吃饭,我说写也很重要,文字糊涂,不仅是语文功底问题,往往还是脑子不够清楚,需要通过认真的写作来改造自己的大脑。擅长思辨的哲学家往往是作家,不少政治人物的文字能力也堪比作家,很多优秀的法律人都能说会写,辩护律师不要在这方面出现短板。对每一次的辩护词写作,我们都要当作一次思维能力训练课。写作就像炼钢,把你前期工作积累的原料投进去,通过严密的工艺,熔炼出成品,出现质量缺陷,我们就要检讨前面的环节,查看在理解、分析、比较、推理等诸多方面的不足,加以改进。
其二,所谓情绪能力,狭义的讲,是情商,广义上有更丰富的内涵。我们应该意识到,辩护词是沟通的载体,写作者要换位感受阅读者的阅读体验,要对自身的个性有一定的了解,在写作表达中扬长避短,不能完全按着自己的性子来。要增强书面辩护意见的说服力,需要加强共情能力和自我调解的能力。当然,写作过程中,你可能也会发现自己在其他的辩护活动中暴露出的情绪能力上的薄弱点。
所以,每一次辩护词写作,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次辩护实践的总结课、执业能力的训练课,当作一次自我修炼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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