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际关系学定律》笔记2
刺猬法则:与人相处,距离产生美
我们都需要一定的“距离”
生物学家曾做过一个实验:冬季的一天,把十几天刺猬放到户外空地上。这些刺猬被冻得浑身发抖,为了取暖紧紧地靠在一起,而相互靠拢后,它们身上的长刺又把同伴刺疼,很快分开了。
但寒冷又迫使大家再次围拢,疼痛又迫使大家再次分离。如此反复多次,它们终于找到了一个较佳的位置——保持一个忍受最轻微疼又能最大程度取暖御寒的距离。
其实,人与人之间亦是如此,良好的交际需要保持适当的距离。
这种距离,有时是环绕在人体四周的一个抽象范围,用眼睛没法看清它的界限,但它确确实实存在,而且不容他人侵犯。
一位心理学家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
在一个刚刚开门的阅览室,当里面只有一位读者时,心理学家进去拿了把椅子,坐在那位读者的旁边。实验进行了整整80个人次。
结果证明,在一个只有两位读者的空旷的阅览室里,没有一个被试者能够忍受一个陌生人紧挨自己坐下。当他坐在那些读者身边后,被试者不知道这是在做实验,很多人选择了默默地远离到别处坐下,甚至还有人干脆明确表示:“你想干什么?”
这个实验证明,任何一个人,都需要在自己的周围有一个自己可以把握的自我空间,如果这个自我空间被人触犯,就会感到不舒服、不安全,甚至恼怒起来。
所以,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在人际交往中,一定要把握适当的交往距离,就像前面互相取暖的刺猬那样,既互相关心,又有各自独立的空间。
交际中的距离学问
一般而言,交往双方的人际关系以及所处情境决定着相互间自我空间的范围。
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博士划分了4种区域距离,各种距离都与双方的关系相称。
1.亲密距离
所谓"亲密距离",即我们常说的"亲密无间",是人际交往中的最小间隔。
其近范围在6英寸(约15厘米)之内,彼此间可能肌肤相触、耳鬓厮磨,以至相互能感受到对方的体温、气味和气息;其远范围是6~18英寸(15~44厘米),身体上的接触可能表现为挽臂执手,或促膝谈心,仍体现出亲密友好的人际关系。
这种亲密距离属于私下情境,只限于在情感联系上高度密切的人之间使用。
在社交场合,大庭广众之下,两个人(尤其是异性)如此贴近,就不太雅观。
在同性别的人之间,往往只限于贴心朋友,彼此十分熟识而随和,可以不拘小节,无话不谈;在异性之间,只限于夫妻和恋人之间。
因此,在人际交往中,一个不属于这个亲密距离圈子内的人随意闯入这一空间,不管他的用心如何,都是不礼貌的,会引起对方的反感,也会自讨没趣。
2.个人距离
这是人际间隔上稍有分寸感的距离,较少有直接的身体接触。个人距离的近范围为1.5~2.5英尺(46~76厘米),正好能相互亲切握手,友好交谈。这是与熟人交往的空间,陌生人进入这个范围会构成对别人的侵犯。
个人距离的远范围是2.5~4英尺(76~122厘米),任何朋友和熟人都可以自由地进入这个空间。
不过,在通常情况下,较为融洽的熟人之间交往时保持的距离更靠近远范围的近距离(2.5英尺)一端,而陌生人之间谈话则更靠近远范围的远距离(4英尺)一端。
人际交往中,亲密距离与个人距离通常都是在非正式社交情境中使用,在正式社交场合则使用社交距离。
3.社交距离
这个距离已超出了亲密或熟人的人际关系,而是体现出一种社交性或礼节上的较正式关系。
其近范围为4~7英尺(1.2~2.1米),一般在工作环境和社交聚会上,人们都保持这种程度的距离;社交距离的远范围为7~12英尺(2.1~3.7米),表现为一种更加正式的交往关系。
4.公众距离
通常,这个距离指公开演说时演说者与听众所保持的距离。
其近范围为12~25英尺(约3.7~7.6米),远范围在25英尺之外。
这是一个几乎能容纳一切人的"门户开放"的空间,人们完全可以对处于空间内的其他人"视而不见"、不予交往,因为相互之间未必发生一定联系。
因此,这个空间的活动,大多是当众演讲之类,当演讲者试图与一个特定的听众谈话时,他必须走下讲台,使两个人的距离缩短为个人距离或社交距离,才能够实现有效沟通。
人际交往的空间距离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具有一定的伸缩性,这依赖于具体情境、交谈双方的关系、社会地位、文化背景、性格特征、心境等。
了解了交往中人们所需的自我空间及适当的交往距离,我们就能够有意识地选择与人交往的最佳距离;而且,通过空间距离的信息,还可以很好的了解一个人的实际社会地位、性格及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更好地进行人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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