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haomeiwen.com/i983125/ca44ffb561382673.jpg)
以前不玩淘宝,但是也听说过“7天无理由退款”一说。当时的想法是,哦,这样网购也算有试穿的服务了,挺方便的。
后来开启淘宝之旅了,又觉得这个功能最大的不便之处就是退款需要邮费。这跟在实体店的试穿不同,所以我还是更倾向在实体店购物,方便,也能当面跟老板说清楚。
但是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刑法里不断更新迭代的罪名也都是先有人钻空子后头才补上去的。所以当最近的新闻关于利用“7天无理由退款”的条件免费换衣服旅游爆出来的时候真是又让人大开眼界了。
黄小姐自称一年购买百余件衣服,往年都是零退货退款。唯有被卖家曝光这次是怀着侥幸心理穿着“不喜欢”的衣服又是拍照又是发朋友圈。不知道黄小姐穿着还吊着吊牌的衣服到景点拍照的时候,除了背上膈的慌外心里会不会也有点紧张?
所以,她真的是无意的?一年会买上百件衣服的人也会贪这点小便宜,真是佩服佩服。
更可怕的是,在这个新闻被报道出来后,网上立马就有人公布了几个聊天群。这些群里的人都是利用“7天无理由退款”的行家高手。有例显示,这个群里的人,可以互相之间私下加好友,A买了商家的衣服,不除吊牌穿出去穿到脏,然后在7天内发出退款申请,再有B在同一家店里买相同的衣服,然后再找上CDE……做套,这样A就有数不尽的新衣服可穿……真是令人恶心。
买卖不成仁义在,可是有的时候买或者卖都不存在仁义的时候,那还做什么交易,都自力更生得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