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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改革,条管家解析将迎来六大变化

北京公积金改革,条管家解析将迎来六大变化

作者: 解小条 | 来源:发表于2018-09-17 11:36 被阅读0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3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北京公积金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1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本次政策调整自2018年9月17日施行,在2018年9月17日前已提交贷款申请或已完成网签的,仍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北京公积金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符合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专家认为,北京新政总体上是为了落实“房住不炒”的目标,也充分说明了房地产政策调控依然是比较严厉的,此次的政策发布,将迎来六大变化!

    变化一:认房又认贷,二套最高贷款额降至60万

    2017年北京“317”新政中,商贷已经实施了“认房又认贷”,而公积金贷款只“认房”。即不看贷款记录,只要名下无房,就能按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次的新政更改了判定二套房的规则,公积金贷款变得与商贷一样“认房又认贷”。

    解释一下,前面所说的“认房”是指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名下有住房,“认贷”是指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注意,如果在外地有购房贷款记录,也被认定为有贷款记录。

    同时,新政下调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调整中,换房需求往往会被视为二套房,贷款额度和利率都会有直接影响。

    变化二:贷款与缴存年限挂钩,超11年才可贷120万

    过去,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120万元,缴存时间的长短不会影响额度。新政则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通知》规定,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举个例子,如果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期限是13个月,也会算为两年,可贷20万元。

    有人会问,如果是夫妻,丈夫缴存了7年,妻子是5年,是否可以一起贷120万元?答案是不可以。《通知》规定,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所以,上面那种情况,按照丈夫缴存7年来算,只能贷70万元。

    “这个政策对刚需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年轻人,当下北京市场平均购房年龄在28岁左右,按照新政,公积金贷款大约只能贷50万左右。”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受新政影响,预计起码一半的购房需求将只能选择商业贷款或者全款。

    变化三: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35%,看齐商贷

    新政还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首套不低于35%,二套不低于60%。《通知》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另外,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目前,商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二套房不低于60%。这样调整过后,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首付比例就基本一致了。

    变化四:贷款期限最长不超65岁,月还款额不超月收入6成

    过去,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是截止到70周岁,新政则调整为不得超过65周岁。

    《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举个例子,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人55岁,过去的贷款最长年限是15年,现在则要降低为10年。

    此次公积金贷款还调整了月还款额。《通知》规定,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60%的标准,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此前,借款申请人的收入减去基本生活费用后,其他的钱都可以用来还贷。有分析认为,按调整后的标准,则更能够真实反映借款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减少借款申请人的还贷压力。

    变化五:东、西城户籍买郊区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

    《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户籍在东城区或西城区,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40万元;如果户籍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30万元。

    “市区户籍到郊区购房,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的优惠,这是新政的一大亮点。”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这种措施与北京当前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调整等有关,类似做法也值得全国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

    变化六: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受限

    虽然目前已经实现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但是根据新政,不再是购买任何城市的住房都能在北京提取公积金。

    根据《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或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举个例子,如果购房人的户籍在山东省青岛市,则只有在购买北京、青岛、济南三个城市住房的时候,才能提取公积金,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时无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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