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的早上,路过一个路口,看到一起严重的车祸,好像是一辆小汽车撞了一辆电瓶车。一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周围散落了一地电瓶车的残骸。
路面停着3辆警车,前面还有一辆拖车在处理涉事车辆,估计救护车也在赶来的路上。
出事地段是个十字路口,最左边是左转弯道,中间是直行道,最右边是行人和电瓶车车道。
路口的左转弯灯和直行灯是不区分的,所以每次绿灯一亮就觉得场面特别混乱。左转的车辆要抢对面直行车辆的道,左转的电瓶车要抢同向直行机动车的道。
都是机动车也就罢了,虽然抢道但大家都在视野范围内。要说的是很多左转的电瓶车,总是不声不响就快速包抄到已经启动的直行车辆前面然后斜插过去。这种情形碰到过好几次,被吓得连魂都没了。
由于我国的交通法规认为行人是弱势群体,规则的制订都偏向于行人(估计自行车,电瓶车也归类为行人吧)。一旦机动车和行人发生碰撞,那么机动车都会付全部责任或者大部分责任,就算是行人全责的情况,机动车也要付50%的责任或者至少要提供道义上的赔偿。
所以很多行人或者电瓶车就有恃无恐,抱着反正你不敢撞我的想法,随意闯红灯,速度飞快的从机动车前面穿插过去。
大多数司机估计也就是有辆车,没有什么雄厚的实力,也的确是不敢撞你,但你这么随意乱穿,你能保证他一定可以及时看见你吗?
一旦撞到你,司机的确是要破财做些赔偿,但命是你的,健康是你的,你怎么着都不划算吧!
所以,不管是行人还是机动车,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想闯红灯的时候,想一下,机动车司机不敢撞你,但不保证一定能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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