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规定

作者: 一个喜欢追风的女子 | 来源:发表于2020-03-01 23:42 被阅读0次

            作为林口中戏谑的包租婆,对于租房这个事儿,一直蛮上心的,特别是收到白花花的银子时,我的心会绽放得和花儿一样——没有那种好几年只出不进的尴尬体会的人,是难以理解这心情。不过,没有租金收入囊中的今天,却难得淡定,没有一点遗憾,可能是因为我一不小心又过了一把老师的瘾,更可能是源于我又心软了。

                                被转租

    租房的那个女孩是刚大学毕业出来实习的,她,房子是从我上一个房客手中租来的。中介带着她们来看房,给人的感觉,和所有刚毕业的女学生一样,单纯、胆怯,话很少。尽管心里有些不情愿房子被转租,但想着我的前房客——小晴确实有提前沟通,且能在一周时间里竟找到了五六波人来看房,加上接盘的女孩眼缘也还好,我便应允了。

                                被解约

    生活总是会给你开一些玩笑,我以为按我的谨慎,自己是怎么也不会违约的。萌生和女孩解约的想法,源于家里决定翻新目前所住的房屋,原本打算另外租房,阴差阳错之后,就决定把租给女孩的房子收回自住。把这个想法和女孩沟通时,正值春节前夕,那时女孩租住了才不到三个月。

    “姐,我们签约可是一年,年底了加班比较多,不太好另外找房子呢”

    “嗯,确实啊,我知道有点为难你,但是这不是有特殊情况吗”

    “姐,你知道搬家有多麻烦,我们能不能继续住,等过了春节后再说?”

    “额(︶︿︶)=凸,这样吧,我再和家里人商量一下,要不你们就继续住吧!”

    ……

    我以为,我说得够明白,她会等我按个确定键再说。可是,没过两天,我就接到了女孩的电话。

    “姐,我们可以住到这个月月底搬家么”

    “为什么?”

    “我们已经找新的房子,和对方说好了,月底搬过去”

    “啊?我不是说和家里人商量后,让你们继续住吗。我还没回话,你们就去另租房子了?”

    “你不是非要我们搬走的么?”

    额(︶︿︶)=凸……我好一身冷汗。“请问啥叫非要你们搬走,我可是好好的和你们商量”

    “然后,我就奇怪了,我们尚未废除合同,你们竟另外再租了”

    “这是你让我们搬的呀”

                                被讨价还价

    好吧,我不愿意再争执,准备和女孩讨论解约的相关问题。我这预设还没执行一丁点,那女孩又发来了微信:

    “姐,我们计划到月底才搬,房费的话可以按天计算么?”

    “按照市场的统一规定,一般住了半个月,就要按整月算呢,你都住了快20天,怎么能按天计算呢?何况我还没同意解约呢”

    “可是姐,你知道的我们刚毕业出来,没啥钱。并且这明明是你造成的,原本我们打算继续租下去的……”

    “强制解约之后,还要按天计算房费?而且且这还是份内之事?”本已对女孩罔顾合同先行找房持保留意见,她这话一出,居然将自己的过错全一股脑推我身上,而且照她的逻辑,我按天计费本就理所当然。内心的火一下子给腾地燃烧了起来。

    我冷静地在微信上敲字“小妹妹,按照合同,你们本是承诺租房一年,而今,在没有知会我的情况下,你们竟先与他人签约。合同尚未解约,你我未就此达成一致,按照相关约定条款,或者你继续履约租完一年,或者如数支付这月房费,住房押金应作为赔款扣付”

    这话一出,女孩急了,原本想与我讨价还价按天计费,结果被我扣了一顶违约的帽子,解约似乎也要打水漂了。于是更加慌不择言,说了好一些气恼的话,此处省略一千字。不愿意为这些繁琐小事费神的我,最后同意了她2月11日退房的要求 ,并没有打算扣其押金。

                              被忽略

    日子就这样平淡的过去了,我以为我可以等着约定的日子,和女孩办理交接手续,提前调整了时间。不料,事情却有了变化:

    2月2日,女孩发来微信:“姐姐,我们11日可能不会来退房了,老家这边封了路,我们要等一段时间过来,你就延缓一下收房时间呗”

    有点小忙,待我看到这信息,已是2月5日的下午 ,没有来得及回复。女孩也保持了缄默。10日下午,我主动询问她的情况。

    女孩这么回的微信:

    “我已经提前给你说了,我们无法按期搬家。 这不是特殊时期吗,你为什么要那么斤斤计较?”

    噢,我的个神,我就问了一句“最后 你那边啥情况”,我就成了斤斤计较的人?

    心里有些憋屈,我就回应了下:“请问啥叫斤斤计较,我不是就问下你那边情况,至于吗?”

    “现在特殊时期,我来不了,退不了房”

    “妹妹,是你需要我同意延后办退房,不该你主动和我协商吗,我主动问起,还是这态度”

    “我提早给你招呼了的,你没回话,我以为你默认了”见我生气,那女孩缓和了下语气。

    呵呵,居然是我默认了。好吧,我心大,不动气。

    “那么,请问,你延缓到什么时候来呢”

    “我也不知道”女孩话毕,给我随手甩了一个当地的通告,表示特殊情况,来不了。看着那通告,似乎在指着我鼻子“你咋这么不近人情”

    “其实我之前并没有看到,你不得按期退房,我今天主动问你,你这态度没对!按理,我没有回你微信,你其实可以打电话说一下”

    “我没有你电话,合同放房子了”

    ………

    虽然对此略有微词,我还是哈哈哈算了。

    后来……

    昨天办理退房手续时,女孩告诉我“你可以用租房合同办理进出卡”

    “你不是说合同放房子了么,物管这么不负责任”

    “我把合同拍手机里了”

    “之前你说你没我电话”

    此时,心底早有决定——勉强同意她搬走且不再赔付的我懵了。

    或者,还是按照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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