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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那些事(65)结束

小区的那些事(65)结束

作者: 门前水杉 | 来源:发表于2023-07-04 20:53 被阅读0次

    小区的那些事,就写这些吧,总之,业主、业委会及物业公司,相互间充满各种矛盾,但又谁也离不开谁。

    有人认为小区业委会自治,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业委会自治,法律上是允许,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着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与障碍,似一条鸿沟,无法跨越。现简单列几条,看看大家有没有解决的方案。

    1、业委会虽有法人,但属民间组织,不具有公司性质,因此,业委会所招收的员工,不可能缴纳社保等五险一金。

    就像物业经理小沈一样,到第二年就辞职不干,跳槽至物业公司去了。因在业委会,除了工资之外,没有社保医保,这是让人无法接受的。其它保安之类的,都是聘请的退休人员。

    2、很难开具正规发票。虽然可以去税务局单独申请,但发票申请数量有限,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些只能以收据代替。如果业主的物业费,都要开具发票,业委会马上就运行不下去,而物业公司,就没有这样的问题。

    3、员工等安全问题,也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业委会是一个松散组织,没钱又没权,万一员工在上班期间有什么安全问题,业委会是无法承受的,也即业委会承担的责任还是相当大的,没有哪个业委会成员,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4、业委会由小区的业主选举产生,都有自己本职工作,没有专职人员来管理小区。时间一长,大家都没兴趣管理了,到最后只能维持基本的运作。

    原因还有很多,在此不再一一列举,总之,由业委会自治来管理小区,问题与矛盾还是很多的。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请一靠谱的物业公司。

    游园小区也是一样,当物业经理小沈辞职辞后,最后还是选择了一家物业公司,委托物业公司来管理。

    其实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无外乎物业费与服务是否对等的问题。

    业主说物业光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位,而物业却说业主不主动缴纳物业费,致使物业服务困难等等。

    说到最后还是平衡问题,有什么样的服务,则收怎样的物业费,或收取怎样的物业费,应该得到怎样的服务。有时候,相互妥协才是解决的办法。

    服务这东西,是永无止境的。就拿扫楼梯来说,它可以一天一扫,也可一天二扫,有些则一星期一扫。对于业主来说,最希望是一天二扫,但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就希望一星期一扫。扫多少次,最终还是由物业费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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