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第13次会议搬过了家庭教育法,这给老师们带来了福音。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的培养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事业。它牵扯到个人家庭和国家共同的利益。深刻的影响着这三者的未来前程,所以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但是长期以来,因为法律界限不明,家庭教育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说寡妇的家庭教育,放羊式的家庭教育,娇纵家庭教育。
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所以很多本来不该老师们承担的问题都一股脑的强压在老师头上。此次家庭教育法的颁布明确了家庭是子女教育的主体责任,而不像以前,只要是教育的问题,都似乎成了老师的问题,家庭享受教育的成果却不承担教育的主体责任。
第二家庭教育需要接受国家的管理,需要接受国家对于家长的专业培训,这是给我们带来的第二大福利。大家都明白,隔行如隔山的道理在子女教育方面,教师具有专业优势但是我们却发觉有少部分家长不懂装懂在子女教育方面显示的非常强势比如说这老师已经布置了作业基础上,家长还强势的给孩子补充作业,给孩子另外聘请老师进行课程辅导,无形之中加重了孩子的课业负担,也把老师的教学思路彻底打乱,最后,孩子学习成绩上不去又把所有责任推给老师是老师成了冤大头。
有了国家颁布的家庭教育法,家长除了接受学校组织的家长,学校的指导之外,还需要接受国家的专业指导,具有专业优势的家长配合老师的工作来更加得力,更加有效,这是给我们带来的第二大福利。
第三,家庭教育法的颁布,强化了家庭教育管理的力量,对于进行年出现的家庭离异现象居高不下,对于某些家庭夫妇双方不能很好配合其中一方教育缺位的现象主要是男性家长教育权威的现象教育法进行了明确的决定和严格的要求还有那些因为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把孩子留给没有教育主体责任,没有教育能力的隔代的亲人,委托他们教育对这个问题也有涉及同时,对于不具备家庭教育能力的家庭,国家也及时与干预这些都是家庭教育落到实处,有利于学校教育在这基础上的顺利进行。
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学一线的老师,我们盼望这样一台法律已经有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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