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P2P平台报送的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经过两个多月,终于被纳入了央行征信系统。日前,据媒体报道,首批被纳入征信系统的逃废债信息,所涉及的借款金额总计约2亿元,其中最大的一笔高达数千万。
这无疑是对逃废债借款人的有力打击。但此次打击面到底有多广,究竟有多少人被录入了这些不良信息?而有着严格报送格式规定的央行征信中心,又是如何收录P2P平台这种非金融机构的上报信息?这些被上报的失信人如果查询征信报告,具体又会看到什么?
网贷之家对此进行了调查。但遗憾的是,一方面,由于逃废债信息是刚刚被纳入征信系统的,并且所涉及的失信人数量有限,因而不容易找到恰好在近期查过征信的涉事人;另一方面,征信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只能本人或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查询和使用,这也同样增加了调查的难度。
不过,在调查的过程中,网贷之家发现,P2P平台逃废债借款人被报送央行征信,其实早已有之,并非新近的事情。
在检索信息的时候,贴吧中一则关于征信报告的帖子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发帖人在帖子中表示,自己的征信报告上莫名其妙多了一条自己并不清楚的记录,他感到很困惑。帖中所附的征信报告截图显示,其中确实有一条记录,但不是逾期信息,而是“保证人代偿信息”,具体内容是“2017年2月23日深圳市国银盛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最近一次代偿,累计代偿金额3412。余额3412。”
与征信报告中常见的逾期记录相比,保证人代偿记录并不常见,乍一看还看不出是不良记录。但实际上,苏宁金融研究院倪伟渊表示,“由保证人代偿形成的债务属于最严重的违约行为之一,所以金融机构会非常重视贷款申请者的保证人代偿信息。”
该报告的查询时间是2018年10月22日,发帖人自称是云南人,与这家深圳公司从无瓜葛,而且今年1月份查询的时候,征信报告上并没有这个去年2月份发生的代偿信息。
知情人士表示,出现这样的征信记录,很可能是因为该发帖人在网贷平台借过钱,而且一直没有还款。
网贷之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找到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基本证实了上述推测,同时也还原了类似事件的全貌。
这份编号为“(2018)川0191民初412号”的民事判决书,由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于今年5月份做出,原告是深圳柠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被告是借款人王女士,案由是“追偿权纠纷”。所谓追偿权,就是在保证人替借款人代偿款项后,保证人所获得的向借款人追回款项的权利,而上文中提到的深圳国银盛达公司,正是该案的担保人之一,借贷交易发生的平台,则是某北京知名P2P平台。
判决书显示,借款的过程是这样的,2017年6月,王女士为购买医疗美容服务,找到了柠檬金融(资产端),柠檬金融将王女士推荐给该P2P平台的资金端,该平台很快为王女士匹配了出借人及资金,同时,为了降低出借风险,柠檬金融拉上国银盛达(第三方担保)一起充当该笔借款的担保人。
但之后王女士一直没有还款,按照协议约定,最后由担保人代偿了全部借款本息。在向王女士催收无果后,担保人柠檬金融最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王女士偿还相应的本息及费用。
深圳国银盛达公司有没有向央行征信中心报送王女士的信息,判决书中并没有提及。但根据这个法律文书,我们可以推测,上文发帖人很可能存在与王女士相似的情况,也即曾在网贷平台借过钱但一直没有还,最后由深圳国银盛达及其他担保方代为偿还。只不过在签借款协议时,他没有注意到这家担保公司。
而这家担保公司却是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正规金融机构,所以在他的征信报告中就出现了这么一条“保证人代偿”的不良记录。
而且,据网贷之家继续调查,经由担保公司上报P2P平台失信借款人的,并非个例。比如,网贷之家在一个反催收群(老赖聚集地)观察到,有人反映自己征信报告中也出现了相似的信息,相关平台是一家深圳P2P平台,网贷之家同样也看到了征信报告截图。
此外,P2P平台这种曲线上征信的操作,不仅可以通过担保公司实现,通过保险公司也同样可以实现。苏宁金融研究院倪伟渊表示,“征信报告中的保证人代偿信息,是指因保证人(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代偿形成的债务,由保证人代偿的前提是贷款合同有相应的保险或担保条款。”
但这毕竟是间接接入,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接入。
随着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正式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这一僵局得以破冰。
早在2014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王晓明在接受采访时即表示,“征信中心一直在努力做好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准备工作,目前,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从业务和技术上来看,不存在障碍。一旦有关监管政策明确,我们将有序推动具备资质的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所以你我金融的钱小二在这里建议大家,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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