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念

作者: 秀骨青松 | 来源:发表于2022-02-12 22:42 被阅读0次

刚才被一个孩子的父母气到了,非常生气,至今气难平。

学校有个重要的通知,在班级群里发了快一天了,这期间我又催促了几次,直到现在,那个孩子的家长都没有回复信息。

没办法,为了不影响孩子开学后的学习,我只能单独联系他的家长。我先给孩子的奶奶打电话,打了六七次,都没有人接。

后来给他爸爸打电话,直接给挂掉;微信语音不接,还是挂掉;留言也不回;后来通过别人要到他妈妈的电话,只能联系她了,同样的结果。说实话,这两个人的表现,令我很气愤,更多的是无语。

说到这里,你可能不解,为什么会这样呢?这要说到这个孩子的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孩子跟着爷爷奶奶。

离婚后的两个人,都离开了老家去了外地,并很快地再娶再嫁,各自组建新的家庭。自此以后,两个人再也不管这个孩子。

为了养活孙子,如今七十多岁的爷爷常年在外面打工,奶奶留在家里,和孩子相依为命。

奶奶不识字,也许是年龄大的缘故,一问三不知。从这个孩子一年级入学开始,只要是学校要求的事,都是放学后,班主任送路队时,面对面地给奶奶说,通常得叮嘱很多遍,才不至于误事。

这个孩子一入班,就显得非常内向。他很少说话,即便下了课,也是一个人在班级坐着,偶尔出去走走,更不用说和小朋友在一块玩耍了。

每次见到孩子奶奶,说起孩子的情况,老人家总是眼泪汪汪地恳请老师多关注:“这是个苦孩子,八九年没见过他爸妈了,老师您多操心管管他,除了给他做做饭,我也不中用。”老师们都很同情这祖孙俩,在学校里尽量多关心帮助他。

这个孩子有个熟人在我们学校,听她说,孩子的爸爸在外面过得很好,又生了一儿一女,经常在朋友圈晒一家人外出聚餐、旅游的图片,满满的幸福感。至于这个儿子,估计他早已忘到九霄云外。

这不得不让我们思考,离婚的男女,应该如何对待原来的孩子?

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说说对于离婚的看法。《婚姻法》中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男女,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离婚。

这是国家对老百姓的尊重和理解,也是支持。所以婚姻不幸福的人,可以离婚,也应该离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这一点无可厚非。

可是对于婚生的子女,我认为也应该负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婚姻失败,是双方的责任,而不是孩子的错。所以双方撒手的是婚姻,而不应该撒手对孩子的爱与关心。

就像今天这个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的事情置之不问,我觉得实在是不应该。他们放弃曾经的婚姻,随之放弃的还有孩子一生的前途和幸福。

突然想起马伊琍说的那句话: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现在我想补充一点:放手婚姻可以,且不可放手对孩子的爱与责任。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碎碎念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nrixl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