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16年的9月16日,从微信圈里惊闻侯老师去世的消息,当时的我呆呆地拿着手机不能相信这是事实,几次打开手机查到侯老师的电话号码,想和以前一样的拨出去,然后再次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可是,现实告诉我,这已经是一个无法实现的奢侈念头了。每想至此,就心痛地不能自已。在侯老师去世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常常想起与侯老师的交往的点点滴滴,不免感叹世事蹉跎、天意无常、造化弄人。
一直以来,我都属于后知后觉的那种人。很典型的一个例子是,直到大学毕业,我才明白我最感兴趣的不是法学专业,尽管它给我的思维方式将影响我的一生。但刚到大学时,自己还是对所学专业充满憧憬,就经常问师哥师姐们,谁是学院讲课最有水平的老师。但得到的回答总是惊人的一致:侯博(师哥师姐对侯老师的尊称,其时侯老师已经担任文法学院副院长了)。很荣幸,刚到大二,就听到了侯老师的课。当时最大的感受就是侯老师讲课的信息量太大了,而且思路十分开阔、思维非常跳跃,更难得的是课堂气氛还特别活跃,经常会出现侯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讨论、交流的场景。但平时也比较活跃的我竟然没有和侯老师在课堂上讨论问题的记忆。现在想来,主要是对侯老师有种高山仰止的感觉,而羞于去提问和讨论了。侯老师在课堂上不仅传授知识,还会教授我们一些为人处事的方式和做人做事的道理,因为侯老师还兼职做律师,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侯老师做学问和做实务都很有一套。这样的老师当然是所有学生心目的最佳老师了。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侯老师辛辣点评师哥师姐组织的大学生模拟法庭开庭。学法律的学生对大学生模拟法庭开庭总是充满期待,毕竟那里起码会告诉你将来如果从事这一行业其理想的工作状态是什么样子。初看模拟法庭开庭的我,感觉师哥师姐们表现的实在太棒了,比我看过的所有影视剧中的法庭表演都精彩万分,一时间让我仰慕无比。尤其是担任庭长的南方美女师姐苏颖,外柔内刚,驾驭法庭能力令人惊叹。但等到庭审结束,进入专家点评环节时就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刚开始从司法部门邀请来的领导点评还算比较温和,轮到侯老师点评时形势就急转直下了。侯老师在简单表扬之后,就开始指出庭审中存在那些问题,而且一口气说了十多个,批得台上的师哥师姐们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尤其是苏颖师姐,看起来哭的滋味都有了。碰到这么热闹的事,我们这些师弟们的也辛灾乐祸、落井下石,在台下交头接耳、放声大笑——反正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后来,侯老师在课堂上解释这件事,他说他其实也知道师哥师姐们准备开庭特别辛苦,但其中的问题如果不当场点出来,就会误导同学们,就失去了这次开庭的意义。严谨的学者之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到了大三,天降大任——我成了大学生模拟法庭庭长,摆在面前的首要任务是筹备开庭。当辅导员许志伟老师交代工作时,首先映入我脑海的是去年模拟法庭开庭那惨痛的一幕。为了不让“悲剧”重演,我绞尽脑汁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在开庭之前的演练中就邀请侯老师现场指导,先让侯老师把意见提完,等到正式开庭时他肯定就不好意思再提了。经过几次演练后,自认为比较得意的我们邀请侯老师现场指导,但每次都被批得体无完肤,让我后背直冒冷汗。当面指导了四五次后,侯老师说:我的意见已经提完了,你们改正后就可以公开开庭了,因为整个情况我已经很熟悉了,正式开庭时我就不去了。当时压力山大的我顿感释然,还小人得志地窃喜了一番。正式开庭时,我们准备充分、斗志昂扬,到场的嘉宾也给足面子、赞誉有加。用一句时髦的话说就是,本次开庭获得圆满成功。但我内心总觉得是自己耍了小伎俩、利用了侯老师,一直以来都非常过意不去,但碍于面子也从未当面向侯老师道歉。
大学毕业后,我也漂泊到了异乡,找了一份算是让妈妈放心的稳定工作。只顾埋头干活的我也一直没有直接和侯老师联系,但和同学交流时会经常打听侯老师的消息。后来听说侯老师离开了母校,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任法学院副院长,一年后又任院长。在和别人聊天时,我也经常“吹嘘”一下自己有个这么牛的老师,借机也抬高一下自己。直到2016年年初,自己工作调整,其中一项业务是负责基层干部培训工作。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想在培训上有所创新和开拓。于是,就做了个大胆的方案,准备组织70余名农村党支部书记和乡镇组织委员到浙江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竟然被批准了。方案确定后,我向校方提的第一个要求就是邀请侯老师为我们讲一节课,校方欣然同意并积极协调侯老师。为大部队打前站的我到达杭州后,迅即去家中拜访侯老师。彼时的侯老师刚刚从医院做完化疗回来,在家中还带着口罩,身体十分消瘦,但是那双大眼睛还是那么囧囧有神,仿佛一眼看穿世间杂事,思想还是那么睿智浩瀚,看事情仍然入木三分,言语还是那么犀利直率,谈问题永远一针见血。聊到我的情况,侯老师一再叮嘱我不要放弃学习,继续提升自己。一席话,让身处迷途的我豁然找到了方向。不知不觉间已聊了近3个小时,道别时,我特别担心侯老师的身体,一再提醒侯老师如果身体条件不允许就不要给我们讲课了。侯老师非常乐观,说自己没问题,而且到夏天就可以进行骨髓移植了,身体痊愈指日可待。听到这个消息,我也感到无比的高兴。
校方安排侯老师为我们讲第一堂课。开学典礼后,我非常职业得体地做着本职工作:拍照、点名、强调培训纪律、维护课堂秩序。上课了,侯老师准时来到教室,但明显步履维艰,连坐都有些困难。但一到讲台上,那个昔日的侯老师仿佛一瞬间又回来了,神采飞扬、口若悬河、博古论今、纵横捭阖,课堂效果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为了让讲授更有针对性,侯老师结合自身的例子,把基层的法治问题讲的深入浅出,让久在镇街一线的学员们听之即懂、受益匪线,课下围到侯老师面前讨论问题的学员也是整个培训过程中最多的。站在旁边的我沾沾自喜、颇为得意,心想侯老师给了这期培训班一个大大的开门红,第一炮打的非常成功。下课后,我送侯老师上车,从四楼到一楼,搀扶着侯老师足足走了十分钟。这时我才意识到,侯老师刚才爬上四楼是多么地艰难,自认为考虑问题比较周到细致的我竟然还在楼上非常职业的做着所谓的本职工作,竟然没想到要早早到楼下迎接病重的侯老师。就是这个非常职业的举动,让我至今无法原谅自己——这些年的职业生涯难道已经开始蒙蔽自己的初心了么?!等有一天褪去职业的外衣,我将如何面对自己的内心?!下楼途中,侯老师告诉我等他身体好了要好好写本书,因为50岁左右是一个人思想最为成熟的时期。我也趁机再次邀请侯老师带着家人到烟台做客。侯老师欣然应约,并定好2017年夏天见面。
培训结束后,我写了篇《赴浙江大学的学习感悟》,准备抽时间发给侯老师斧正一下,但未曾想这却成了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愿望。行走在无间的我,还想邀请侯老师回到山东故乡,还想带侯老师来海边吃正宗的海鲜,还有好多的见闻感悟想和侯老师交流,还有好多的人生迷茫想请侯老师指点。但一切的一切都成了奢望。
“经师易得,人师难求”。侯老师对于我,对于他的诸多学生,都是一个最为标准的“人师”。但怎奈天妒英才,让侯老师英年早逝。
唯一的解释就是,天堂需要法学家吧。
谨以此文,追忆恩师侯作前先生。
侯作前,1967年出生,山东新泰人。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进入上海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8年到美国伊州理工大学法学院访问进修。曾任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院长,教授。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商业法研究会旅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旅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领域:财税法、市场规制法、旅游法、经济法基础理论。
出版著作6部,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浙江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2项,浙江省新世纪教改项目1项。多次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的论证与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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