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小晴,怎么你走路总是没有声音。你穿着白裙还好,你要是穿着一身红裙还不直接把我吓死?”
“别废话,几年不见,赶紧夸我几句。”牧小晴摆出一个少女自拍常见的造型,一脸臭美的样子。
说实在的,五年不见这丫头真的变漂亮了,也因为这样我一下子没有把她认出来。从前的齐耳短发变成了长发及腰,婴儿肥的脸蛋也变得瘦削了,身段也变得苗条一些。我第一次在她身上感觉到所谓的女神气质。
她的眼睛还是那么大那么亮,透出令人舒心的灵气,仿佛从她的眼睛里可以看见世界的倒影。我又想起当年初见她的模样,她就是用这双眼睛盯着我,一脸天真无邪。
而有些东西也并没有随年月改变,她的胸部还是那么平,长发从脸庞倾泻下来就是黑色瀑布。
“牧小晴,现在的你离完美就差一个小写字母 m 。”我咧嘴对着她笑。
“什么意思?”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小晴依然平胸……”我忍不住唱了出来。
牧小晴一声大叫,我的肩上应声捱了一记如来神掌。
肩膀火辣辣地痛着,而我却觉得郁结的心情终于畅快起来。像是轻风撩动乌云,我的眼睛下起了小雨。我假装笑得冒汗,赶紧擦去夺眶而出的泪水。
对我来说牧小晴是一个很特别的朋友,如果说在世界末日里还有谁能让我开怀大笑,那么这个人只能是牧小晴。
一番打闹之后,牧小晴从背包里拿出两罐啤酒,我接过一罐,但没有打开。
“怎么了?”她盯着我,眼晴里有两个大大的问号。
“刚刚喝酒回来,有点胃痛……”我叹了一口气,轻轻揉了一下肚子,“而且,头痛的老毛病又犯了。”
“你啊,每次我离开你都好好的,每次我回来你都是一堆毛病。难不成我是你的克星?”牧小晴皱起眉毛。
“说不准真有这么一回事。”
“那我还是及早远离你好了。”
牧小晴竟真的站了起来,我连忙把她拉住:“哟,出国几年脾气也长了?我们从前不就常常开这样的玩笑么,哪次见你认真过?”
牧小晴眨了眨眼睛,似乎想起确有其事,这才松一口气又坐下来。几口啤酒下肚,她的眼神也变得柔和起来,在夜色和灯影里有几分迷离的味道。
“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问她。
“昨天才回国。”
“留多久?”
“这次回来我就不走了,出国几年我发现还是比较喜欢在国内生活。”
“要是再晚几天回来,你可能就见不到我了……”我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怎样说下去。
“这次又遇上什么麻烦事情了?”
“牧小晴,你还记得林雪儿么?”
“怎么可能不记得,你暗恋了她这么多年。”
“几个月前我们在一起了……”
“竟有这等好事?”牧小晴乐得两眼发光,随即她的兴奋雀跃被我的苦笑抹去,“问题是……”
“一个月之前我们分手了,我再也找不到她,而事实上……”我把脑袋后仰搁在石凳背垫上,凝望夜空,“就算找到她,我也不知道要怎样面对她。”
“你们之间闹了什么矛盾?”
“很多矛盾,而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大概就是身处不同的世界吧。”想起我们最后那一次见面,那一场激烈的争吵,我就止不住隐隐心痛。“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她走了之后,我再也写不出东西。也许,我的写作梦就此终结吧……”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就只有牧小晴知道写作对我意味着什么。如果我的人生正通向毁灭的方向,那么能把我拉回正途的也只有写作了。
对的,我把写作看得比林雪儿更重要,到最后我也在两者抉择中失去了她。
牧小晴沉默了好一会,然后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后背:“走吧,回去再慢慢聊。”
“回去?今晚你要在我家过夜不成?”
“本来我打算住在大学室友那里,没想到她跟男朋友住在一起,我不方便在那边长住。我把大件行李寄放在她那里,然后过来投靠你。我刚回来第一个要找的人就是你,你不会对我这么绝情吧?而且你现在是孤家寡人,也不需要避嫌。”
牧小晴的话让我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我点点头,领着她回去了。要是大熊他们看见这一幕,又会大呼狗血吧,才刚失恋一个月又跟姑娘住在一起。他们并不知道,我对牧小晴的感觉还比不上阿丹的小姨子,是那种同睡一床也不会出现动态画面的异性朋友。
虽是这样说,回到出租屋之后牧小晴说的第一句话还是让我大跌眼镜。
“你把这狗窝收拾一下,今天晚上我们来同床共枕。”
“姑奶奶,你要不要这么猛?要是被别人知道,我清誉不保好吧!”
“少来了!这事情又不是没做过,以前你怎么不为我的清誉考虑一下?”
“这……那时候情况跟现在不一样好吧。”
那是发生在大学时候的事情,有一个晚上牧小晴约我到外面喝酒,那天她可能心情不好喝到烂醉。当时宿舍已经关门了,我只好在外面宾馆开了个房间过夜。我照看了她半夜,后来实在困得受不了,就坐在椅子上趴在床边睡了一觉。
“别那么婆妈,难道还怕我一个小女子吃了你不成?”
在牧小晴的坚持下,这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房间的灯都被关掉,空调开大,牧小晴盘膝坐在床上,又从背包里掏出啤酒和薯片。这一刻我真觉得那个背包就像机器猫的百宝袋。
“东西准备好了,说吧。你们之间发生什么故事?”牧小晴把薯片大巴塞进嘴里,像一个等电影开场的小孩。
窗外有淡淡的月光照在床头,虽是六月盛夏,但长期在深夜写作,我已过早地闻到了初秋的味道。这一刻,我看见黄叶纷飞的景象,牧小晴啃着薯片的声音让我想起踩在长街落叶上的脆裂声响。秋日的苍凉在心头飘过,我把它紧紧抓住不肯松手。我需要这样一点悲情的气氛,好让我有勇气讲述那一段幻梦一般的过往。
那时候是二月份,春节刚过。入夜时分,在烟水朦胧的街头,我看见自己钟情的姑娘跟已婚的上司牵手前行,举止亲昵。
震惊,愤怒,悲伤……没过几天我就申请辞职,躲在出租屋里整天发呆,过了一段失魂落魄的日子。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是谁打电话叫我去参加同城老乡的聚会。就在那一次聚会里,我灰暗的世界里照进一道明光,在那里我遇见了林雪儿。我记得那一天的天气多云转晴,聚餐之后,我跟她走在黄昏落日的余晖里。那一天的阳光就像雪儿的笑脸一样,暖烘烘的。
我们的相逢是奇迹,我们的相恋更是神迹,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又像是一场闹剧。
林雪儿是一株迎风轻舞的蔷薇,美得令我心颤。然而,当我把这一株奇花棒在手心,我的手掌却被它的刺扎出血点。
林雪儿一直优秀得令人惊叹,她对完美有近乎偏执的追求。我们在一起之后,她时刻要求我跟她步伐一致,过上她的精致生活。我的起居饮食都要按着计划来做,什么时候去看电影,什么时候去吃饭都在日程表上注明。在她的世界里似乎不存在心血来潮这个词。她很看重健康,任何不健康的东西都不允许我触碰。就连我喝咖啡写作,喝啤酒看电影的习惯也要被迫去改变。
林雪儿并不反对我创作,但是她很不喜欢我写的题材。我平时看的书,写的作品都是偏向网络文学的通俗作品。而她觉得我的品味太低俗,她建议我走严肃创作的路线,还给我买了一堆参考书。
其实我从来没有打算要当一个多厉害的作家,也没有想过自己要写出流芳百世的作品。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够通过写作获取精神上的满足感,获得一些必要的稿费可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开支。哪怕在别人眼中我的人生只是庸碌一场,我也觉得不枉此生。
林雪儿从小就光环加身,她习惯了优秀,容不得平庸。若要维持我们的情侣关系,我不得不顺着她的心意,开始了我所调侃的“伟大作家”计划。之后,我收敛了我的搞怪文风,尝试写一些唯美的、陌生的、别扭的文字风格。
我的写作失去了乐趣,但似乎技艺也在慢慢提升——反正,林雪儿说我一直在进步。她的眼光比我专业,她这样说,我就这样信了。只不过,后来发生的那一件事让我彻底清醒过来。而我们也因为那件事吵了一架,最终走向无法挽回的结局。
《穿过沙漠便是天堂》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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