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脑子里跳过无数浪漫邂逅的桥段,直至舞蹈结束,曲终人散……
一行人散着步不知不觉走到了一个离住宿酒店不远的广场。夜色下的城市音乐广场,喷泉随着音乐有韵律的跳动。镶在地上的彩灯不断变换着色彩和方向,跟水柱交融着一起律动。周围则是整个城市人群的一个缩影:跳舞的广场大爷大妈,带孩儿的中年夫妇,拍视频的帅哥美女,滑轮滑的小娃还有开小车的仔儿,以及步履匆匆的下班族……
男女老少忙碌一天之后终于在此刻得闲,在这么一个六百多平米的小广场上寻得片刻欢愉惬意。不过此刻人群最密集的地方却不在广场中心,而是不远处的一处角落。
一片狗牙草坪前,一排黄金串钱柳树下,一座假山边,一个稍显阴暗的角落里,围拢了一圈人。
人群里边是这个小角落的中心人物:一个五十多岁的小胡子,一张苍白削瘦颧骨高耸的脸上架着一副圆圆的小墨镜,头顶着黑色毡帽,身穿着黑色长衫,坐在一张墨绿色的折叠椅上。不同于瞎子阿炳,他手里没有二胡,而是一根无线话筒,旁边也没有传统街头卖唱人标配的大音响。
此刻他在清唱,那声音很清澈,很饱满,很有感染力,仿佛自带BGM。很多原本行色匆匆的路人都开始驻足聆听,不久便均沉浸其中,宛若置身音乐大厅。小胡子大叔唱歌的神情也很专注,很投入,仿佛真的是一个双目失明的瞎子。
在广场旁边的星巴克里,小明再次看到了火车上的印度僧人,只不过对方此刻已经换了一身西装革履。透过玻璃,他也在目不转睛注视着那个此刻完全沉浸在音乐里的小胡子大叔。
“看,那边坐着个阿三和尚。”小明低声说,“就是咱们在火车上碰到的那个,虽然换了身西装但还是被我一眼就发现了,当时跟我们一起下的车。”
“这印度和尚还俗还挺快的,哈哈。只是这身打扮也太严实了,不怕把自己给捂发霉么。”阿龙笑着说。
“人都说阿三身上味儿大,估计就是捂出来的,哈哈。听说他们不喷那个古龙水啥的根本就不敢出门。”小明说。
“真的假的?没那么严重吧?”Lisa表示怀疑。
“唉,我这叫夸张的修辞手法,OK?”
“Are you OK?”大志笑问。
“Hello,Thank you very much, I am fine too!”
“阿三,咱们现在叫人家阿三三哥啥的,殊不知被我们鄙视的三哥现在在IT界已经有一统天下的趋势了。”大志摇着头叹息。
“这没办法。在外企不是有那么个说法吗:如果你的上司是个印度人,那你的周围很快就会变成一群印度人;如果你的领导是个中国人,那么很快你的周围就会只剩下一个中国人。”小明说。
“呵呵,确实挺符合现实情况的。我问你们个问题:为哪样咱们都叫印度人叫阿三呢?事因为周星驰的电影吗?”Lisa手托香腮在旁发问。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薇儿举手道,“此事说来话长,还要追溯到十里洋场的上海滩时期。鸦片战争失败之后,1842年清政府被迫跟英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紧接着没多久,英、美、法三个帝国主义便在上海上海设立画地为界成立租界,并建立了‘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彼时租界内大部分还都是请华人巡捕辅助管理,后来那帮老外担心华捕多了不好控制,于是便从各自的殖民地‘进口’了一帮雇佣兵过来。法租界请的是越南人,英租界则请的是印度人。越南人因为跟中国人很像,所以无福消受中国人给的外号。印度人比较lucky,因为肉眼可辨的差异,所以我大中华拥有大智慧的吴人便根据两点给他们起了个红头阿三的外号。哪两点呢?第一,当时来的印度人都是锡克教徒,头缠红巾,此谓‘红头’,第二就是这个印度人因为有个‘I say’的口头禅,中国人容易听成阿三,而且吴人的‘三’有大多带有贬义,比如瘪三、三八十三点。于是乎,这帮充当英国人鹰犬的印度人便有了这个流传至今响当当的外号——红头阿三,简称阿三或者三哥。”
“原来如此啊!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薇儿这番解释不但告诉了我们阿三的由来,还重新给我们上了一堂近代历史课。不过你看这个印度人应该不是锡克教徒,这光头都快赶上夜明珠了。印度黑人见过不少,这个白人我可是第一次见。虽然是白人,但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是阿三。”
“这个阿三可以不一般,很可能是雅利安后裔。白人在印度一般地位都比较高。从他的穿衣打扮和神态来看,这个人不简单。”阿龙看着突然起身离去的三哥,嘴角露着只有自己才懂的迷之微笑。
而窗外,那个在广场上唱歌的小胡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消失了。
之后几个月时间里,X市发生了几件大事,这几件大事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了大志阿龙和小明等人接下来的人生轨迹。
X市两大黑帮势力东城德哥和西城老刀不断损失各自得力干将和地盘,同时在公安机关的不断严打下,夹缝中生存的他们冲突不断,一场决定各自命运的大火拼一触即发。
鸿铭山的鸿氏集团收购成功建筑设计公司,正式打响了进军房地产的号角。从此鸿氏集团成为一个集高精机械制造、食品加工、汽车制造和房地产建筑于一身,涉及衣、食、住、行等民生方方面面的巨无霸企业。坊间传闻,鸿氏集团原本的目标是海洋智慧,但屡屡受挫之后才转移目标。成功建筑设计公司的创始人公孙成功则因为一场几年前的一场赌约失败,逼不得已出售自己一手打下的江山。与此同时,鸿氏旗下的精密机械制造公司还在美国发射了一颗人造通信卫星,成为我国民企卫星发射的第一人。鸿氏集团股价暴涨,鸿铭山也借此机遇成功荣登亚洲财富榜前十。
海洋智慧建筑设计公司新总部——海洋大厦正式落成。这是世界上第一座完全实现了电力自给自足的智能建筑。它完全没有任何外部供电设备,而且多余的电力还可以供给到城市的各个角落,用于必要的应急或者盈利。
浪哥的雇佣兵小说《BT佣兵突击队》正式在西南著名的杂志《野草》顺利刊登出版。
当然,除了浪哥的佣兵小说,其它几件大事对目前大志他们几乎没有一点影响(浪哥请吃大餐),因为他们要离开大学,正式步入社会了。当然,在此之前还有一件重要的是要办——散伙饭。
离别是件很特别的事情,总是伴随着伤感,再见——或许再也不见。即使那些曾经四年时间都相互看不顺眼,彼此之间打过架,吵过嘴的人,都能在彼时放下所谓恩怨情仇,干一杯酒,相互说一些祝福的话。
还有一些人,彼此爱过又分手;暗恋很久都不敢表白,亦或者表白但被拒绝过,一杯酒下肚,彼此再看对方一眼,眼角甚至会有难掩的湿润。
至于那些四年里一起欢笑一起哭,一起玩耍一起学习,一起翘课一起游戏,老师点名时帮彼此答到的老友们,他们在此刻似乎话反倒没有平时那么多,更多的是一次次举起杯中酒,相互看一眼,笑一笑,一饮而尽,然后满上,再喝干。
四年——转瞬而过的时光,谁都不想将最坏的印象在这个离别的时刻还留给彼此。心怀伤感,面带微笑,回收一起告别过去的青春,带着些许兴奋,些许惊怕迎接未知的新旅程。
散伙饭上,计科专业06班的这帮同学就是这样的情形。就连一些平日里滴酒不沾,腼腆低调近乎不存在的女同学都豪爽的端起一杯酒,到处敬酒,说一些四年来从未说出口的话。
“大志,来,我敬你一杯。”扎着似乎已经过时的马尾辫的微胖女生此时走了过来,圆圆的脸已经有些微红,明亮的眸子里闪着光,“四年了,同学一场,虽然咱们说话不多,但你的学习,你的能力,尤其是幽默我是一直很佩服的。希望以后不管到哪里,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还能记得咱们曾经是大学同学。”
“必须的,一日同学,终身同学。四年时间不长不短,但我保证咱们一起的这段时光我会一直记得,一辈子。”大志站起身,举起杯中酒,“来,你喝一口,我干了。”
马尾女生仰头跟大志一样,一口气干了杯中酒,然后笑着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怎么能只喝一口呢,呵呵。”
“霸气!”一旁的阿龙站起身,给马尾女生重新倒了半杯,然后给自己倒满一杯,抬起来说,“李艳,别看你平时挺腼腆的,没想到也是个外冷内热的人。瞒了我们四年,唉,早知道我就追你去了,哈哈。这一杯,祝你以后事业有成,早生贵子。”
“Lisa,你快管管你们家这个,总没个正行。”马尾女生看着一旁的Lisa笑着喝完酒去了下一桌。
“Lisa——大美女!”就在Lisa跟阿龙眼神对视的时候,一个满嘴大茬子味儿,早已面红耳赤的胖男走了过来,手里的啤酒瓶放到Lisa跟前,顺便把另外一只手搭在了对方肩膀上,“来来来,要离别了,哥来敬你一杯。”
“先把你爪子拿开。”Lisa还没反应过来,阿龙冷眼盯着胖子说。
胖子嘿嘿一笑,斜眼看着阿龙,“咋地啊阿龙,还没喝呢就醉了?这都要毕业各奔东西了,别说搭个肩,就是抱一下也不为过吧,昂?Lisa,你说呢?就凭咱们这关系,拥抱一下也没啥吧,呵呵。”
“有胆儿你试试!”阿龙眸子里闪着野狼一般的光。
“不是我说,Lisa,这阿龙跟你啥关系啊?到底是不是男女朋友啊?这TM都四年了,也没见你们正式跟我们公布啊?”胖子看向阿龙接着说,“所以——你是个爷们儿就别沾了茅坑不拉屎,知道吗?”
阿龙提着酒瓶子刚从座位上蹿起来就被旁边的大志抓住手腕拦下了。
“阿龙,你坐下先。”大志低沉着声音说,然后转头笑眯眯着看着胖子,“孙健,刚刚你说的这马上就要毕业各奔东西了,四年同窗,给彼此都留点好印象。把你手拿开,坐下来大家一起喝一杯。”
孙健看看大志,再看看阿龙,终于还是把手拿下来,拎起桌上的啤酒走到阿龙跟前,沉默半响笑着说:“刚刚热情过头了,其实我没别的意思,就是一想到要跟大家伙分别,有点伤感,呵呵,这四年怎么一晃眼就过去了,真JB快啊。很多事好像刚开始就结束了,呵呵。伤感的话不说了,要不大老爷们儿的显得太矫情。那个,啥都不说了,这一瓶酒我敬你们,大志,阿龙,Lisa,还有小明,薇儿,你们随意,我吹了。”
一瓶下肚,孙健晃晃酒瓶,捏了捏鼻子,扭头笑着走开了。
或悲或喜的气氛中,班长柳成钢一手啤酒一手话筒站起来,眼圈微红着说:“今天,第一次,咱们全班的同学一起,咱们一起合唱一首周华健的《朋友》。会唱的,不会唱的;跑调的没关系,跟着吼出来也行,光张嘴不出声也行,我希望,不管以后大家走到哪里,干什么,这四年里,咱们是同学,是朋友——一生一世!”
朋友一生一起走
那些日子不再有
一生情 一辈子 一杯酒
……
KTV里摇曳绚丽的灯光,微醺的人,年轻的脸,悲喜交加的人儿们,大家齐声说着,唱着,眼角闪烁的光比窗外的星光更璀璨,更美丽,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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