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似乎对做恶的孩子和老人有时候都束手无策,年龄成了做恶犯罪的挡箭牌护身符金钟罩。有些坏孩子,知道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到14岁,做坏事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敢于恣意妄为。有的坏老人也知道利用法律的宽容去做恶犯罪。
从法律的角度保护未成年人,保护老人,这是法律的进步,是文明的进步,但是应该保护的是好人,而不是恶人,不能不应该让正常的人受到伤害。
最近看到一个坏老人,在厕所里偷拍女人,却什么事都没有,真的是十分生气,十分愤怒。
近日,北京的王女士发文称,6月23日自己在城区一公园厕所,被一68岁老人偷窥并偷拍,老人被自己抓了现行。王女士报警后,警方对该老人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但因为老人有基础病,所以警方只对他进行了口头教育、随后释放。
王女士说她抓到这个坏蛋的时候,这个坏蛋十分嚣张,对王女士说,他年纪大了,一身的病,警察也管不了他,抓住他也没有用。看来早研究过法律条文了。王女士哭了一晚上,后面几个晚上也没有睡好。
王女士报了警,6月25日王女士和丈夫在辖区派出所,拿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老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王女士说,六月25日上午,她去警察局取证材料,公安大厅碰见了这个老变态,他因为有基础病,拘留所不收,已经被放出去了。甚至看见王女士的时候还在笑,颇有挑衅的味道。王女±说他忘不了这个老变态,笑着走出来的样子。
6月26日下午,辖区警方证实已经释放了老坏蛋的事实,说是确实给老变态处以拘留5天的处罚,但是在办案中心那边给他体检了,发现当事人有基础病高血压,办案中心决定拘留不执行。
王女士说“我喊救命的嗓子哑到现在还没好,他的人生已经恢复正常了。”王女士知道这个处理结果后,站在派出所门口崩溃大哭。
法律界人士介绍,如果只是一般的高血压,身体条件符合羁押的要求,是可以进行行政拘留的。若高血压可能危及该人生命或加重病情,并有医疗机构证明不宜羁押的,可以不予拘留。
气死我了,一个高血压就可以不拘留,就可以不用对自己犯下的罪过负责任,那是不是得了癌症就可以随意杀人?高血压又怎么样?就算拘留会危及他的生命,加重他的病情,那也是活该。这样的人留在这个世界上,不仅仅是浪费粮食,甚至都是浪费空气,只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败坏社会风气,让正常人失去安全感,这样的人的生命不值得珍惜,就应该让它消失。
退一万步说,就算不拘留,也应该重罚,罚到他倾家荡产,看他还敢不敢起这样的念头?
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他们都在钻法律的空子。这样的空子,让他们为所欲为,毫无顾忌,没有了惧怕心,对法律不能心生敬畏。那么,法律就应该做出调整,重罚就是一个办法。儿童和老人犯罪,就要让他的家人至少付出金钱的沉重代价,而不是让受害者委屈冤屈崩溃。
法律必须要打击犯罪,保护合法行为,必须要有强制性,要人因惧怕而不敢犯罪。一些坏孩子变态老人,当他们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时候,至少应该罚到他们倾家荡产。罚虽然不能代替法,但是,总比他们什么都不用承担要好得多,巨额的罚款还是会让这些恶人有所忌惮,让他们的家人因无法承担这种重罚而去约束他们的行。
大家支持我的看法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