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书法家,更不是一个什么有文化的人,在这个社会上,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个蓝领工人。
上学的时候,曾经有人对我说,我写的字不好看。既然人家说不好看,那就要去学吧。
如果有人说我丑,那我真的没办法,这事是天生的,我最多也只能尴尬的笑一笑。
那的时候,没有网络。生活中有什么不懂的东西,都要去图书馆或书店找答案。图书馆一般只是文学阅读方面的比较多。不像书店的书实用丰富多彩,什么内容都有,比如医学,艺术等等。但是,那时侯的书店可不像现在让你在里面自由翻阅。你进入书店就意味着你必须是为买书而进的,而你看书只是点到为止。绝对不允许不以买为目的的去阅书。
有点扯远了。
因此,我就到书店找了几本比较便宜的教人写好字的书。我比较喜欢两种书体,那就是行书和草体。
我觉得字写的好不好看就跟一个人似的。一个人他五官不是很好看,但是,只要他长的匀称,四肢长短适度,高度适中,不瘦不胖的。
在我看来,这个人就是英俊潇洒的。
字也一样,该长的地方就该长,该短的地方就该短。也就是说强调四平八稳,适中匀称。
字与人现在,许多人看到我写的字,都说漂亮,既然人说好看,就是好看,我也没办法。就像当初人说我的字丑一样。
反正字如人,人如字。端端正正的做人,端端正正的写字。
人正,所有的一切便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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