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律
- 既定事实和状态变化
- 状态变化中包含既定事实
- 任何一个物质,都是在时间,空间,因果律三方作用下实体化的结果。
- 有一个原因,则必然有一个结果。
- 力学、物理学和化学的表演舞台。
- 通过一个原因精确的计算一个结果,这种精确的计算实现了我们科技发展的伟大预言。
- 因果律是先验的,也是先天的。对于因果律的先验证明,可以从惯性定律和物质不灭定律这两个角度来看。
- 有一个刺激,就必然有一个反应。
- 无法精确的通过一个刺激计算一个反应,有时候毫无反应有时甚至反应过度适得其反。
- 有一个动机,就必然有一个行动。
- 感性、悟性和理性的能力就是我们的认识能力。
- 狭义的原因和刺激都需要直接接触才行,但是动机却只是认识就可以发生反应。
- 因果律的适用范围是物质与物质之间,适用于所有人共有的有且只有一个的真实世界,而不适用于每个人独特的想象世界。
- 相关关系误解为因果关系;因果隐蔽性;因果颠倒
认识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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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律考察所规定的绝不是概念和概念之间的关系,而是概念和物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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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根据,就必然有一个结论。
- 无论是根据还是事实,都必须与经验事实,也就是我们现实世界中的某个事物相确证。这个事物可以是物质,也可以是一系列因果链条。
- 抽象物质=概念
- 抽象因果律=认识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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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判断的理由是来自于现实世界还是想象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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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律四个基本规律
- 同一律
- 矛盾律
- 排中律
- 充足理由律
- 三个来源
- 现实世界
- 想象世界
- 时间和空间
- 三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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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认识活动以现实中的因果变化作为认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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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前后继起,用空间来表达,比如手表,用因果性来表达,比如物质的变化发展。
存在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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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世界的依据
- 对因果关系进行抽象形成的认识依据
- 存在依据(存在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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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前后继起
- 时间通常由空间来表达(例如: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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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相互并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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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律的主要特征:自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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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类的理性消失,那么认识律也就不存在了,但是因果律和存在律依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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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一方面在时间中变化,一方面在空间中恒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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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内容是物质,物质的本质是因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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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的全部本质就在于时间和空间之中的这种前后继起和相互规定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存在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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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是一切表象的形式,时空就是数学的起源,没有时空就没有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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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存在,就必然有一个另一个存在。
动机律
- 有一个动机就必然有一个行为。
- 人的外部动机,实际上是他物意识,也就是认识能力通过对外物的识别,形成在自己的思维中。
- 物质身上的自然力,植物身上的生命力,人类身上的意志。
- 自我意识的本质,也就是这些所谓的欲望,它的根本就在于对于意志这种力量的感受。
- 一个人有了某种行为变化,这个行为变化也带有这个人的特性,也就是所谓的性格特征,这个行为变化,也是因为一个内部因素,还有一个外部因素造成的。
- 情绪的本质是想要和不想要。
- 主体意识忠实地反映着意志的情况,这种情况就以人的情绪作为具体的表达。
- 一个行动力很强的人,根本原因就在于他欲望的强大,每一个欲望的产生都是一个动机,这些动机都分别代表着一股力量,当你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动机的时候,就是这些力量在彼此决斗的过程,直到某个最强大的动机消灭了其他的动机,那么这个动机就会被必然的迅速的执行为行动。
- 感性就是一种接受能力,获取的是最初层次的一种知识,也就是接受刺激的能力。
- 感性的形式是时间和空间,内容是感觉知觉材料。
- 悟性的全部本质就是物质性,而物质性就是因果性,它可以识别这种因果性。
四重根
img- 悟知性格
- 验知性格
- 获知性格
- 因果律统一了时间和空间,它让各个物质一部分在时间,一部分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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