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的时候,许多人最喜欢做的就是选择题,有选择项,解决方法灵活多样,直接法,特殊法,排除法,即使不会,依然可以蒙一个,四个选项,25%的概率。
现实中,依然还有是和否的选择。
当年的南京彭宇案还记得吗?
彭宇案的重点不在于案件本身,而在于产生了一个新型选择题“扶不扶”的问题,此事件后续的影响,有人评价,这是中国道德滑坡的里程碑事件之一,它开启了中国老年群体最为畸形的产业:碰瓷业。
沈腾在小品《扶不扶》里曾经发出这样振聋发聩的呐喊: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
老人摔倒,自然要上去扶起来,别人有困难,伸伸手就可以挽救生命,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尊老爱幼,扶危济困本来是我们优良的传统美德。遇到他人需要帮助,果断地出手援助没有二话,但现实却出现许多例扶还是不扶的艰难选择,究竟为什么?
扶,给予帮助却很可能引火烧身,不是你碰的你为什么要扶,这是被帮扶者的通常逻辑。去扶似乎就是承认了自己是肇事者,吃不了兜着走,割地赔款还得打官司,麻烦大大的。
不扶,灵魂上过不去,匆匆绕行而过,惹不起躲得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至少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说不清楚的时候是要赔钱的。
因此简单的伸手就可以扶的问题最终演变成一个两难的选择题,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数人遇到需要扶的事情,还是主动施以援手的,冷漠伤害了别人,以后也可能会祸患自己。
“扶不扶”的选择题尚未彻底解决,最近又出现“还不还”的事情。
如今人均基本上拥有一部手机,还有双卡双待的,部分已经需要两部以上。手机不离手,也有丢失的时候。
不久前,宁波大妈捡到一手机,失主以一箱杨梅加500块人民币表示谢意请求归还手机,大妈坚决不肯,失主只好报警求助,大妈见状怒摔手机。
接着又发生一起,贵阳的小杜下车后发现自己的苹果手机遗忘在出租车里。与出租车司机联系后,司机开口索要1000元报酬,小杜尽管不乐意,但还是答应了。不料司机又改变了主意,声称没有载过小杜,继而又说手机已经转给一个“帮忙代捡”的公司,拿回来需要付酬3000元……
两起事件有个共同的特征,拾捡到的手机是昧还是不昧,通俗地说就是“还不还”的问题。
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是“拾金不昧”,我们小时候经常唱的歌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的手里边”,我们都知道不是自己的不要非法占有,我们还知道“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清代吴炽昌在《客窗闲话 义丐》中就记载了拾金不昧的事迹。
秀才何岳,曾经在夜晚走路时捡到200多两白银,但是不敢和家人说起这件事,担心家人劝他留下这笔钱。
第二天早晨,他携带着银子来到他捡到钱的地方,看到有一个人正在寻找,便上前问他,回答的数目与封存的标记都与他捡到的相符合,于是把钱还给了他。
那人想从中取出一部分钱作为酬谢,何岳说:“捡到钱而没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东西了,(我连这些都不要),又怎么会贪图这些钱呢?”那人拜谢而走。
他又曾经在做官的人家中教书,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将一个箱子寄放在何岳那里,里面有金数百两,官吏说:“等到他日我回来再来取。”,去了许多年,没有一点音信,最后听说官吏的侄子为了他的事情南下,但并非取箱子。得以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带回官吏那儿。
秀才何岳,捡到钱归还,短时期内还可以勉励自己不起贪心;金钱寄放在他那数年却一点也不动心。真的很难得。
然而面对几千元一部的手机,宁波大妈和贵阳司机却做起了选择题。不还,因为是他拾到的,好像就是他的东西一样。还,需要经济补偿,似乎很有道理,天经地义,这也许是现代人拾金想昧的理由。
让人更难以接受的是,不给必要的报酬和费用,就摔了它或者让它再丢一会。前不久就发生有个女孩讨要丢失爱狗,但和对方未谈妥酬金,宠物狗被捡狗人扔楼下摔死的惨剧。
如果“扶不扶”是道德滑坡里程碑式事件,那么“还不还”就是突破道德底线的标志性事件。大多数人都会把拾金不昧当作传统美德,当作最基本的公共道德来遵守,但不少时候并不如人意。
现实中最悲催是丢失的东西太难找回,钱包,手机,银行卡,自行车,电瓶车,汽车等物品,丢了就等于找不回来了,找到了也面临敲诈勒索的可能。拾到者心安理得据为己有,或者自行销赃,获得微薄的眼前利益,让丢失者找寻不得。
所以说拾金不昧不仅仅是一般的社会道德准则,而是属于传统的道德底线,更是最基本的道德防线,同时也应当是法律的起码要求和义务。
“扶不扶”和“还不还”不应该成为选择题,更不应该成为社会难题,大家都只想着“扶”和“还”,我们才会回归到人和人的和谐,而不是金钱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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