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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而不往是初恋——初恋永不死,只是渐凋零

过而不往是初恋——初恋永不死,只是渐凋零

作者: 自由人刘星宇 | 来源:发表于2017-04-01 10:25 被阅读0次

    曾经有人问我,失去的东西回来还要吗?我说,我曾经丢了一粒扣子,等到找回那粒扣子时,我已经换了衣服——过而不往是初恋。


    我叫流年,生于一个三线城市的落后乡村,成绩平平,相貌平平,生活波澜不惊......

    遇见她,在我高二的时候。

    那时候,我是班长,班主任让我配几把教室钥匙,因为她家就住在县城,而大多数同学都是一个月回一次家,所以我便找到了她。

    不记得什么原因,被她调侃了几句,羞了个大红脸,那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交流,情不知所起。


    经过一个月的聊天,我们成了姐弟,对于一个独生子来说,也许最美妙的事情莫过于有一个对自己好的姐姐。

    那之后,我拒绝对别的女孩好,几乎不再和除她之外的任何女孩子讲话,我不想因为别人而搁浅了丝毫对她的好。而她,说我是她最在乎的朋友。

    那之后的半年,我们彼此贪恋着对方的好,却坚持不跨越红线。

    我们是如此的要好,好到不论班主任,同学,父母都以为我们在谈对象;

    好到晚上经常QQ聊到深夜,不得不以倒数数字的方式强迫彼此中断讨论;

    好到上课不厌其烦的传着纸条,仿佛有无尽的话想要向彼此吐露。

    那些日子,夏日的课间休息时间,

    她会把剥好的红心柚子用干净的A4纸张垫着放在我的课桌上,

    冬日的早自习,醒来后会发现她早已给我冲好的热咖啡或者奶茶。

    而我,则会时不时的给她买来西瓜,冰糖葫芦,冠益乳等等一些她喜欢的零食。

    那半年,我自认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不再以姐弟相称,我调侃她为小女人,她揶揄我为小男人。

    那天,晚自习,她的姥爷走了,她的闺蜜和她吵架了,她说她不知所措。

    我:”没事儿,小女人,有我呢。“

    她:嗯,你在,我在,爱在,就够了。”

    我:“爱在?谁?”

    她:“笨啊!你和我的爱......"

    寒假某天,我约她去县城的广场玩,到了地点,却傻傻得不知道该做什么。

    于是她便对我说,陪我去走走吧。我们沿着一条公路,向城外的方向,一直走,一直走,

    像极了一场环城漫步。

    走到她说累了,我便握住了她的手,说:“我喜欢你”。她说她谈过很多对象了。我平静的说我知道。

    那天,我把我的初恋捎带着初吻都给了她。那种感觉,是一种获得全世界的满足。

    分手比想象来的略快一些,因为高三,因为学业,因为父母的阻拦,还有很多原因......有那么一段时间:

    我听着她的欢声笑语会心疼到无法呼吸,

    走廊里看到她的背影便驻足等她走远,唯恐她回的回眸,

    倘若相向走来,我便倚着墙壁,因为我真的,会难过到站立不稳,

    那段岁月,约摸半年之久,我承认,作为一个男人,我很失败,失败到自己都开始嘲笑自己。

    我曾写过一句话:悲伤如河水涌过心底曼上咽喉,之所以该“漫”为“曼”,是因为她单名一个“曼”字。


    如今的我,有着大多数人想象不到的坚强,其中初恋对我影响很大,我感谢初恋这一课,也感谢那个她。

    不论男女,都有初恋情结,只是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看着社会的进步、父母的衰老、朋友的转变,我们不再执着于过去的执着,并且偶尔会发出一声感慨:初恋永不死,只是渐凋零......

    其实,正如一句话所讲:两个人能否走在一起,时机很重要。你出现在他想要安定的时候,那么你就胜算很大。你出现在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的时候,那么就算你多美多优秀都是徒劳无用。爱得深,爱得早,都不如爱的时候刚刚好。如果可以,就让我们,晚点在一起,然后一辈子。


    她叫初曼,生于一个三线城市的败落县城,成绩平平,相貌平平,她是我的初恋,我们在一起共计7天。那段时间,我忠于喜欢,忠于爱。我爱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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