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众》是鲁迅《彷徨》里的一篇,以第三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囚犯被警察拉出示众的故事。但全篇却没有着力描写囚犯如何被示众,而是将围观的群众里里外外的写了一番给读者,这下,倒不是囚犯,而是围观者被“示众”了。既然是示众,那么其所蕴含的展示艺术,情景表现手法就值得我们研究。
在《示众》的开头,鲁迅就用了大量的笔墨来刻画,抓拍了各种无香来充实故事发生的舞台,关键词即为“热”。这个热不是一般的热,它是让沙土闪光的热,让老狗吐舌的热,让乌鸦喘息的热。仿佛酷夏都和在了空气里面。一下子,画面感,场景感,既视感全出来了,让读者切切实实的知道了这个天是怎么热,是如何热,头顶上就已经挂着一个大太阳,让人想起了自己家乡的夏天。
摄像头拍了大的舞台,就需要缩小了,需要聚焦了。而需要聚焦的点有很多。细着眼睛,歪了嘴的小孩是一个,在他旁边的,冷坐着的包子是一个。在伴上声音特写,慵懒嘶哑的吆喝声,一个场面便完成了。
我们借着开头,就已经可以看出鲁迅这篇文章展示艺术的固定形式了。即先用大镜头固定,在辅助以各种小镜头穿插,填充进大的镜头。他们的顺序杂乱,但几乎是固定的两种,时间顺序和空间顺序。这与我们所看的歌剧有类似之处,都是一个场景一个情节。鲁迅笔下的则更复杂,他平顺而自然的切换场景,推动剧情。让我们来看下面一段。
“像用力掷在墙上而反拨过来的皮球一般,他忽然飞在马路的那边了。在电杆旁,和他对面,正向着马路,其时也站定了两个人:一个是淡黄制服的挂刀的面黄肌瘦的巡警。”此时,我们的囚犯出场了,而接着,“刹时间,也就围满了大半圈的看客。”这段宣告着场景的切换,大的场景切换,接下来就需要填充了。最常用的还是精微的细节描写,囚犯是怎样的囚犯?是一个“穿蓝布大衫上罩白背心,戴着一顶新草帽”的男人,他的背后“一行一行地写着些大大小小的什么字。”围上来的看客是什么样的看客?有很多种,只需抓住最醒目的特征。读者的脑海里就能有想象。有哪些看客呢?有秃头,有赤膊红鼻子胖子,他很胖,所以“占了两人的地位,续到的便只能屈在第二层,从前面的两个脖子之间伸进脑袋去。“多么的有画面感!场景填充还在继续,众人开始争抢围观的位子了,这下就是大杂烩了,心里细节和动作描写齐出。“但是后面的一个抱着孩子的老妈子却想乘机挤进来了;秃头怕失了位置,连忙站直“
接着,第三个场景开始了。小学生上了台,镜头自然不能对着大人,舞台变得与小学生等高,主角是小学生,背景则是高大的成年人。又是填充,聚焦。小学生”竟遇见一件不可动摇的伟大的东西了,抬头看时,蓝裤腰上面有一座赤条条的很阔的背脊,背脊上还有汗正在流下来。“以鲁迅他自己的角度,自然是不可能看到很阔的背脊,但他以小学生的角度来写,自然就把镜头聚焦在了小学生上,就变成了他的视角,读者也得以从小学生的视角来继续观看。
但是,故事还没有结束,现在该如何处理?鲁迅这里把二,三场景反复的切换交叉,将它们连了起来,二场景:“秃头不接着耳朵边就有唧咕唧咕的声响。他双眉一锁,回头看时,紧挨他右边,有一只黑手拿着半个大馒头正在塞进一个猫脸的人的嘴里去。他也就不说什么,自去看白背心的新草帽了。“三场景:”胖孩子也跄踉了四五步,但是没有倒,一手按着脸颊,旋转身,就想从胖大汉的腿旁的空隙间钻出去。胖大汉赶忙站稳,并且将屁股一歪,塞住了空隙,恨恨地问道“鲁迅在这里将两个场景不断切换,让观众自己顺其自然的把中间断掉的部分想象,补充完整,他们中间是有中断的,但靠着蒙太奇的展示艺术,竟然变得合理了。
最后,重新回到一场景,回到一切的开始,一切的结束。只是添加了一些东西,顺着故事的情节,全篇得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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