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列举一个曾经发生过的新闻报道:据江苏卫视报道,南京市第一医院急诊中心近日接诊了一位出现胸口疼痛的30岁男性患者,尽管院方进行了全力抢救,但由于突发大面积心肌梗塞,该男子还是不幸死亡。据院方透露,该男子为南京某外企职工,长期从事IT工作,一个月以来连续加班,导致心肌梗塞……
这已经不算是旧闻了,每年上班族因过劳而死的新闻总有那么一两起,而其中最多的就是办公室白领,IT精英也占很大的比重。
那么,我们想弄清楚一个算不上友好的问题程序员加班猝死,算是工伤么?
首先请大家跟着源妹儿来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
所以根据条例,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有点冷漠的结论,“加班猝死”还要分多种情况,具体情况还得具体看。
程序员的加班的确普遍存在,网络上流行的一些老掉牙的段子,例如“听说那些程序员,钱多话少死得早,加班加到十点半,女朋友都存电脑”这些段子是否足以证明“程序员加班多”?
当然我们在这里讨论的加班可不是仅仅加班一小时,而是连续熬夜加班的情况。
源妹儿也在网上查看了数据,数据来源,可查看图片:
而根据上图的调查数据显示,程序员并非加班最多的职业,而这些行业,源妹儿根据数据分为以下四类,我们的程序员还不算加班最多的职业!
1.早起早归型:批发零售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交运仓储业
2.晚起晚归型:建筑业
3.起早贪黑型: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住宿餐饮业
4.正常型:金融业、制造业、文化体育娱乐业
当然,加班这件事其实无法完全避免,不管是你因为工作没做完,又或者是因为老板临时加任务,甚至是公司“硬性”规定,加班文化在我国是一个不算健康的存在。
那么为了生活?不对,为了生存,避免不了加班怎么办?请接着看源妹儿下次的文章《加班防猝死八大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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