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
本课印象最深刻的是:
1、每个人人生不一样,不可一概而论。
2、根据能量守恒,得与失并不是对立的。
关于个人应改变的执念:
1、关于婚姻,离婚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没有温度的婚姻。
由小到大,我似乎都生活在一个没有温度的家庭中,这不是使我幸福的方式,归根结底还是个人的心态与认知。
我需要改变的是:我是独立的个体,不用依附于别人。
2、关于个人能力,物质并不是幸福与否的唯一标准,我需要改变的是摒弃自卑,建立起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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