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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写的《萧萧》,是一篇关于童养媳题材的小说,是沈从文中期的作品。
其实我很小的时候就听姥姥讲过童养媳,属于理解了这个名称的含义,却不能用语言准确描述的范畴。今天读《萧萧》,我特意去百度了一下“童养媳”。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旧时,童养媳在中国甚为流行。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无力扶养子女或娶成年女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将女童卖予他人或从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待长女童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男方“圆房”。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抱养童养女的问题在有的地区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
小时候,我听姥姥讲了童养媳后,觉得特别可怜,还为之流泪。但是在读《萧萧》时,我一边同情她,一边觉得,萧萧遇到的人家还不算太刻薄,有点庆幸的意味。因为在我的感觉里,童养媳是最悲惨的人,在娘家是被首先出卖的筹码,最先被放弃的角色,没有被当成一个有主权的人。在夫家,是比丫头还卑贱的存在,因为同样是花钱买来的,童养媳要负担更多的责任,上升空间已经限定。不像有姿色的能干丫头,未来可期。
有人说婆家待萧萧并不好,但我觉得,萧萧还真不能把那里看作是“婆家”,最多算作“主家”。如果看作是萧萧的主家,和其他旧社会的童养媳生活相比较而言,至少不是非打即骂的生活,至少能吃得饱饭穿得暖衣,可以在院中,与长工、公公婆婆,祖父祖母,另外还有帮工汉子两个,散乱地坐在一些,笑眯眯说说话,开个小小的玩笑。
我不知道长工、帮工、童养媳与主家的相处模式是什么样子,但是我想,一定是有地位高下之分的。等级森严是不可能被表象所掩盖的。封建社会之所以重礼法,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规矩,守规矩,不能逾越。学礼法,就是认知自己是什么人,只能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情,让人们自己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身份的等级。
所以,作为很小就作为童养媳出嫁的萧萧,必然是在夫家的生活实践中,慢慢消失了童心,慢慢意识到自身的等级差异,慢慢约束自己在适当的规矩框架内生活。
她和花狗的接触,也是一种潜意识的阶层划分。她觉得和夫家人等必然是有距离的,而和花狗的阶层距离也许是可以消失的。一个童养媳,在夫家长大的过程有多少沟沟坎坎,养成她小心翼翼地试探外来的关爱。然而最终还是看不透人心的险恶,被花狗始乱终弃。
看到此处,原以为童养媳萧萧会被浸猪笼沉塘的,不禁捏一把冷汗。好在结局不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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