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按部就班地起床,计划2小时阅读。
然而,抱上毛姆的《面纱》一书后,时间仿佛从这里停止了,什么计划通通退后,一口气读完,放下书一看时间已经是中午一点半。
遇一本好书,我的抵抗力和自控力为零,它的魅力确实太大了,超越了任何一种吸引力。
毛姆说:“读书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这句话简直是至理名言,只有在书中,我能够将一切忘记。
今天,我跟随着女主人公吉蒂跌宕起伏的婚姻生活,看到吉蒂如何自我觉醒和救赎的。
不得不说,毛姆的笔写尽了人世间形形色色的人生。
一百年前的故事,放在今天,也不违和,因为只要是人,不论哪个年代,经历的爱恨情仇都是一个模样。这也是人与动物之间最大的区别之处吧。
人作为高级物种,看似时代在进步,人也在进化着,但七情六欲还是那么老三样,没有高级到哪里去?貌似好像还退步了,因为在百年前的礼制约束下,道德谴责的因素很重,如今呢?只要高兴就好!
胡言乱语说了一堆无意义的话。总之,能读书,读进去书,简直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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