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答顾东桥书”有这样一段话:“盖“知天”之“知”,如“知州”、“知县”之“知”。知州,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也,知县,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是与天为一者也。”意思是说,“知天”的“知”,就像“知州”、“知县”的“知”一样。知州,则一州之内的事情都是自己的分内事,知县,则一县之内的事情都是自己的分内事,这是与天合为一体。这是读这本书的另外收获,知道了“知县”、“知州”的含义,也知道了古人定名的雅致宏大与赋予其中的道理和责任。
“答顾东桥书”云:“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意即“我所谓格物致知,是将我本心的良知推广到事事物物上。我本心的良知,就是天理。把我本心良知所包含的天理推行到事事物物上,那么万事万物就都得到了它们自身的道理了。推究我内心的良知,就是致知。万事万物都得到各自的道理,就是格物。”这是“格物”“致知”两词从王阳明口里的解释,应为正统了。
又云:“盖学之不能以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思,思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辨,辨即学也,即行也。辨既明矣,思既慎矣,问既审矣,学既能矣,又从而不息其功焉,斯之谓笃行,非谓学问思辨之后而始措之于行也。”意思是说“学问不能没有疑惑,所以有详细的询问,询问就是学习,也就是行;又不能没有疑惑,然后思考,思考就是学习,也就是行;又不能没有疑惑,然后就要明辨,辨析就是学习,也就是行。辨析清楚了,思考也很谨慎了,询问也很具体了,学习也有所得了,又不间断这些工夫,这就叫笃行。不是说在博学、审问、慎思、明辨之后再去实行”。王阳明知与行的关系,知行合一,在“学习”这一范畴里,大约解释得够清楚了。
《传习录》“答顾东桥书”有一段话又讲到了王阳明对“诚意、致知、格物”的说明,原文是这样的:“知如何而为温凊之节,知如何而为奉养之宜者,所谓“知”也,而未可谓之“致知”。必致其知如何为温凊之节者之知,而实以之温凊;致其知如何为奉养之宜者之知,而实以之奉养,然后谓之“致知”。温凊之事,奉养之事,所谓“物”也,而未可谓之“格物”。必其于温凊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温凊之节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于奉养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奉养之宜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然后谓之“格物”。温凊之物格,然后知温凊之良知始致;奉养之物格,然后知奉养之良知始致。故曰“物格而后知致”。致其知温凊之良知,而后温凊之意始诚,致其知奉养之良知,而后奉养之意始诚。故曰'知致而后意诚’。”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知道怎么去关心父母冬温夏凉的具体方法,知道怎么去奉养父母才合适,这是所谓的“知”,但不能称之为“致知”。必须把知道如何关心父母冬温夏凉的知去推行,确实做到关心父母的冬温夏凉;把知道如何奉养父母才适宜的知去推行,实实在在地去奉养父母,然后才能称之为“致知”。冬温夏凉方面的事情,奉养方面的事情,是所谓的“物”,但不能称为“格物”。必须要人对于冬温夏凉方面的事情,完全按照人的良知所知,应到如何关心父母冬温夏凉的做法去做,没有一毫不尽心,对于奉养父母的事情,完全按照良知所知,应当如何奉养父母以达到合适,然后着实去做,没有一丝不尽心,然后才可以称为“格物”。冬温夏凉方面的事情得到了端正,然后知道冬温夏凉的良知得以呈现,奉养父母的事物得到了端正,然后知道奉养父母的良知得以呈现,所以说“格物而后知致”。把知道冬温夏凉的良知去推行,然后知道冬温夏凉的意念才真诚,把知道奉养父母的良知去推行,然后奉养父母的意念才真诚。所以说“知致而后意诚”。这些话读起来很有点拗口,但细细体会,确实没让人得到益处。为了明确“诚意、致知、格物”,王不惜耗费笔墨,意不可为不诚,仅这一做学问的态度就值得吾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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