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献给我的发小和我们共同走过的青春。
木心说,艺术是光明磊落的隐私。文学也算得上是一门艺术了。但是就像《皇帝的新装》里的孩子,说得出来“隐私”的人,不仅需要一颗单纯的童心,更需要莫大的勇气。
而我只是一介平民,不过读了点书,喜欢上了文学,觉得它很可爱很好玩。我从读大学至今,一直想要写一篇像样的小说,可是我的专业是生物工程,对于我来说,实在太难了。
如今我也只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没有太多的阅历,过往乱七八糟的往事,涌上心头,不知几番滋味。故事已经是一个俗不可耐的故事了,然而我的生活似乎才刚刚开始,崭新得像恢复出厂设置。
“我是一个俗人。”
这句话我至今听到过两次。一次是一位大学同学在看到我发的关于写作的朋友圈以后,为了给我找灵感,发了一首诗给我。我回他,“有点东西啊。”他淡淡地回了我一句,“我是一个俗人。”
第二次是什么时候呢?——待会再说。
以前我总是在心底说,“我想成为一个作家。”我小心翼翼地将这个秘密藏在内心最深处,极其难受。甚至我只敢在寂静的夜晚,一个人借着室友的电瓶车,行单只影地跑到滨江公园放逐,一不小心看到小情侣卿卿我我,于是我更加难受了。
我无事可做,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到这里,对着长江的另外一头听着歌,发着呆。我想象着,幻想着一切。从大地上的蝼蚁,再到黑夜中的月亮,一直到思索到遥远的宇宙,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幻想着,幻想着我可以摆脱人生的枷锁,当一个自由职业者,可我从来不敢把这个异想天开的想法公之于众。
后来,我开始继续读书,写作,陆陆续续地在一些平台上发表过几篇文章了。于是,我开始相信自己,我是有可能成为一名职业作家的,有且仅有——可能而已。想到这里,我开始变得快乐起来。我不是一个文科专业生,我不知道该怎么学习文学。我只是拿到我喜欢的书,便读。见到我喜欢的东西,便拍。有我思索的东西,便写。兴趣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没错,是一直。
请允许我将时间推到三年前。
大四实习,我来到了上海,认识了一帮很好的朋友。他们几乎都知道我喜欢看书,但是他们却很少知道,我想成为一名作家,一名自由职业者。因为那时候,我已经很少有时间读书了。每当我下班后吃完晚饭,办公室里只剩下兢兢业业的经理和无所事事的我。
经理在加班工作,而我在她的座椅后面看书听歌,一切如履薄冰。
那会,我几乎一个月才能读一本书。写作更谈不上了,夜里往往回到宿舍,寂寞如雪。寝室的同事在喝着啤酒,我看着他喝酒,我就更寂寞了。可是我不能和他一起喝酒,我只能洗洗睡,而后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在十二点之前睡着,第二天八点继续上班。
那会,我还是在尝试、探索,我不知道我将来到底要干什么。我是学生物的,难道要做一辈子生物吗?一想到这里,我便十分不甘心。当然,做火龙果,做生物发酵没什么不好。只是,我心底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或者说,不够喜欢,不够美好。
那又如何呢,无可奈何。我不是作家,甚至连篇像样的文章也没有写过几篇。我无能为力,一直等到毕业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命中注定的事情。
这就要说到我的发小了。我发小和我一样,都是一个脑子和普通人不太一样的人。他毕业以后,父母在合肥给他找了一个好工作。他干了没几天,竟然告诉我辞职了。他和我说,“我想回家在村里干。”
我丝毫没有怀疑过他的初心,不过还是揶揄地说,“你确定能干下来?你不知道其中水多浑?”
发小的态度似乎十分坚决。相反,他越坚决,我越恐惧,因为我害怕我们最终都一事无成。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还在上海,他还在老家。临近毕业的时候,我们又一次感慨万千。我问他在老家近况如何。他说,“我连选举都选不上。而且,这里面太复杂了。我不想干了。”
我知道他的头上重重地被现实锤了一下。不过我反而如沐春风,脑海里天马行空起来,“那我们都不干了吧。我们一起去外面闯闯。只要饿不死,就在一起干。至少我们不会孤独。”
那会我还不知道我们去哪儿,去干什么。但我就是这样脱口而出了。而且,我们彼此都为未来的路兴奋不已。
直到去年毕业,我断然放弃了上海的工作,来到大学母校的城市芜湖。可笑的是,在我辞职之前,我还向经理承诺我会留下来。我在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时,她询问我内心的想法。那一天我至今难忘。
记得那天,许久不见的日光蔓延到宿舍的床头,我独自缓步到神山公园,拿着蓝牙音响一直走到山顶,支支吾吾地和她吐露了我的心声。
最后,我终于把话说开了。经理她丝毫没有挽留我的意思,仅仅发了一句微信,“你婷姐我是一个俗人。”
我还记得,那天我一个人匆匆地来到上海,偷偷地在宿舍收拾好行李,准备去办公室写辞职申请。那会恰好她不在公司总部。我着急地说,“车可能赶不上了。”经理随即说了一句,“算了,你不用签了,你走吧。”
那会,我心底难受极了,五味杂陈。又一次无可奈何,我就这样灰溜溜地离开了上海。我为人桀骜不驯,常常看不起一些虚伪做作的人,甚至看不起没有一些精神追求的普通大众。
婷姐在我眼中,的确不是个性鲜明的一个人,但是她也是一个可爱的人。我真的很感激她,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
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如何面对经理,后来有幸写了一篇文章发表了。我发微信转给她看,她问我可以不可以转发朋友圈。我心底感触,果真是一个可爱的人。她也许不知道我对“可爱”的定义,但是这个词在我的字典里,已经超出了很多褒义词。
告别了上海,我和发小坐上火车,趿拉着拖鞋,又一次抵达了梦开始的地方。
我之前说过,我们初来乍到,甚至不知道做什么工作。我不是一个作家,靠写字吃得上饭的才是作家。他也不是一个歌手,我没告诉他唱歌是吃不饱饭的。充其量我只是一个读过几本书的文学爱好者,他只是一个会弹三首歌的音乐爱好者。
不过,那会我的脑海里,曾幻想过很多异想天开的工作。请注意,接下来的这些事情,全部出自两个走向社会的大学毕业生(社会人士),并不是大学生在做兼职勤工俭学。(开始说我们找工作的故事了,最好把我们当成智障人士,这样可能会容易理解一些)
我们第一个尝试的工作是娱乐KTV服务员。那天我和他去面试,为了表明决心,我们各自交了两百块定金。回家后,我们拿着酒水单背了两天。我们才傻傻地发现,我们根本没有毅力,完全没有背掉的可能。我现在只记得,最贵的一瓶KTV洋酒要两万多。
两百块,对于我们两个来说,可能是十天的伙食费。可我和发小没去再要回来了。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想想还是算了吧。
可是我在心底还是骂了一句,不,是很多句。——尼玛坑比吖!
之后,我们又背着吉他去了某文化传媒公司面试了主播。开始我幻想着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一些户外直播。后来面试的时候,老板说,“你这背着的吉他,的确打动我了。可以给你们一个星期的时间试试。给你们置顶热点一个星期。”
我们几乎没有踌躇过,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这个机会。——只是因为老板最后说了一句,“你看人家孩子好几岁的女主播都月入过万了。”
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这浮躁的社会里,“文化传媒”四个字是多么可笑的一组词汇。
至此,我们逐渐开始变得憔悴起来,开始选择了一个再踏实不过的职业——送外卖。(为什么那天看完《新喜剧之王》会如此泪目不堪?因为我也是一个送过外卖的骑手)
说实话,我们和别人送外卖有很大不同。送外卖的大多数都是一些成过家的,他们是真的在努力养家糊口。而我们,只是为了吃苦而吃苦。最后我们弄得更加憔悴了,直到遍体鳞伤才逐渐领悟——我们没必要去送个外卖刷个存在感,满足自己,欺骗自己。或者说,励志电影与鸡汤看得多了。不过,现在回味起来,倒也是挺可爱的。
再后来,我们逐渐变得“正常”起来。发小去了一家专业相关的公司,而我去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面试编辑职位。实际上,我的脾气丝毫没有妥协,依旧有点不甘心,冒着傻气继续开始下一轮面试了。
那天,我和那位比我还小一岁的女生面试官啰嗦了半天,几乎就是耍个性,怎么与众不同怎么来,最后我不由自主地问她,“以前我被纽约时报采访时,美国佬说我像美国人,你觉得我像什么人?”她不知道,我淡淡地微笑道,“希腊人。”
她不知道这是木心在《文学回忆录》说的话。我拿来耍个性了。
第二天,目测装得还不错。我迷之自信,没想到竟收到了OFFER。
当我第二天来到这家公司上班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又一次无法忍受。因为这里的人,虽说都是编辑,其实一个语文好一点的中学生都可以进来当编辑。只要你写写社会热点,美女汽车,浏览量就是公司的业绩。
这样的工作,实在有辱我心目中的“编辑”——那应该是神圣的职业。
那天中午,我不知道气打哪里来,几乎是满脑子怒火,忍不住打了一个电话给工作已经稳定下来的发小。说,擦尼玛的,什么垃圾编辑!我不想干了。他倒是十分冷静地说,行,随你。
于是,我更加夸张了,索性放弃主业。我开始尝试着,在出租屋里一边做着兼职,一边努力写作投稿。
后来,理所应当地失败了。甚至连一毛钱稿费都没有,当然也有身边亲戚朋友的几块钱打赏,我也很感激他们支持。然而,我清楚地知道,这还远远不够养活我自己。
这兼职期间,我还做过凯迪拉克暗访员,几乎跑遍了安徽。武汉是我最后去的地方之一,工作完成后我抽了时间,去了一趟黄鹤楼和湖北美术馆。
在经历了这么多的“折腾”以后,我的智商似乎有所提高。我最爱的不就是读书吗?我要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于是,我便去了一家书店面试。至少,这是我最爱的书,书店里的书够我读一辈子了,工作怎么也不会觉得枯燥乏味了吧。
后来别人告诉我,我是店长面试和我聊天聊得最多的一个图书专员。其实店长并不知道,我差一点就没有去入职。因为人事部通知我的那天,我正在南京做最后一家凯迪拉克暗访,于是我完美地错过了人事部的电话。
命运就是那样奇特,第二天,我去了另外一家书店面试,看到了另外一位当当的店长,戴着四方玳瑁眼镜的老大妈。我实在不甘心,回家后我再一次鼓起勇气,主动打了电话给之前的人事部,希冀着有奇迹发生。
后来才知道,原来我面试早已经通过了。第二天,我像是中了五百万大奖一般,兴高采烈地剃了个头,上班去了。
后来我在西西弗工作了八个月。收获的工资仅仅足够养活自己,但是我在八个月里,我是读书最多的一位图书专员。员工借阅本上的第一页就是我的名字。
当然,书店也并不是想象得那样轻松,光是在书店站一天,我的腰和腿就已经承受不了了,更别提还有一些过分的销售任务了。
不过,至今为止,图书专员依旧是我做过最为自豪、收获最多的一份工作。
记得那会,每当书店来了新员工时,我都会自我介绍说,“我叫杨卫,平时喜欢读书,写字,听歌,打球。谢谢大家。”
如今我已经离开书店快一年了。现如今在外省的一家韩国合资的企业工作,工作相比以前,不知道轻松多少。我以为我终于可以养活自己了,后来逐渐才发觉,自给自足是没有了问题,但是家庭生活的压力,却不容许我有那般渴望自由、桀骜不驯的脾气了。
正是因为某种可憎的东西,我那许久不曾热切的心,慢慢地随着公司的朝九晚五,随着居高不下的房价,逐渐冷淡下来。
文章到这里,已经差不多改完了。窗外的雨不知是否还在下,我的双手着实感到了一丝冰冷。我情不自禁地摸了摸我的胸膛,反复摩挲着那一颗敏感脆弱的心。我庆幸得到了一个回答。也是北岛的《回答》——
新的转机和闪闪星斗,
正在缀满没有遮拦的天空。
那是五千年的象形文字,
那是未来人们凝视的眼睛。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