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说,我坚决不同意离婚
女人说,这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我们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了
没有面红耳赤,甚至没有一句废话,从的眼神中看出女人已经无法从这段婚姻中看到任何希望,眼睛里满是绝望与恨意。这远比在法庭之上为财产争得面红耳赤的夫妻更加刺痛人心。
今年,我二十岁
由于学习法学专业,实习的过程中接触了很多离婚案件,除了专业本身的学习,在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充满懵懂与幻想的年纪,带给我的似乎是婚姻更加真实与残酷的一面。
法官审理离婚案件,是否判决离婚只有一个标准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对于如此抽象的标准,每个人的定义不一样,现实中引发的感情破裂的原因也不一样。
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社会背景下,产生了巨额彩礼的文化现象,有车有房是底线,“万紫千红一片绿”已是常态。婚姻不单单是爱情的结合,更像是以财产为基础的谈判。
男方倾其所有,甚至是其父母一生的积蓄,在成家立业的传统观念的指引下,与女方结婚生子,希望在家人的陪伴下度过平凡幸福的一生。女方在二十几岁这个美好的年纪,期待遇到白马王子或是霸道总裁,发现事与愿违,王子与总裁永远只存在于童话与偶像剧中时,依然期待找到命中注定之人,照顾自己一生,携手步入红尘,归来仍是佳人。
如果说结婚时满怀对婚姻与幸福的期待,那么离婚就是信任与爱情的完全破裂,双方没有谁比谁好受。
文章开头讲述的一对夫妻,他们相识十年,自由恋爱,结婚八年,育有一子。当初深爱对方,满怀对婚姻生活的向往,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本应是佳偶天成,奈何如此这般?女人又为何如此坚决?
原来,男人家暴,正如许多家暴的家庭一样,家暴这种事,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长此以往,便会成为习以为常之事。很多女人在家暴面前懦弱,因此我对这个女人不自觉的多了几分敬佩。
面对家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报警。由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 (2)如果家暴情节较轻,公安机关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要申请“告诫书”。 (3)受害者遭遇再次家暴、骚扰、跟踪等威胁时,要及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受害者还可请求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的帮助,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5)如果受害者需要诉讼时,还可申请法律援助。法院也会对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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