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2月7日
在这一天,我付出了一点代价。学校组织了花鼓队,今天上午9点到下午3点都在紧张地训练,由于太累了,我的胳膊酸得难受,肚子也饿了。但是,只有坚强的决心才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
1984年2月16日
东香姐说打鼓是可耻的。我非常生气。我认为她是错的,是笨蛋。我为学校出力是正确的。我是东方红小学的一名学生,应为自己学校出力。
小学六年级时,我参加学校的花鼓队,放假了,还在寒冷的风里训练,每天累得要死。
我的堂姐就说我的行为毫无意义,根本是自讨苦吃。我气得要死,认为她不爱集体,自私自利。我认为东方红小学是我的集体,我是集体的一员,为集体效力是应该的,而她根本不这么想。
如今,堂姐移民加拿大了,不知道她在参加团体聚会或者做义工时又是怎么想的?
我翻开三十六年前的日记,读到那几篇,陷入了沉思。我在想:为什么我和我堂姐的想法大相径庭?是什么原因导致那么小的我热爱我的集体?而只比我大几岁的她却认为多此一举?
我想到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是热爱集体的。她年轻时渴望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尽管她一直未能如愿。她常常教育我要为他人着想,要为集体做事,只要集体有需要,应该主动积极地去奉献。但我父亲不这样。
我父亲是一名“爱患标兵”,他对患者的爱至死不移,他对其他个人,也充满同情,比如,他看到中巴司机站在开着的车门口拉活,就急忙要走过去坐车,因为“人家也要挣钱,生活不容易”,然而他不爱集体,对官僚更是不屑一顾。他认为我为集体主动做事是在“出风头”。
一个人的思想和行动不会是天生的。我对比我母亲的家族和我父亲的家族,觉得我母亲的家族要更关心社会,愿意回馈社会,而我父亲的家族则更看重自己的利益。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也许是因为我母亲的家族是集体的受益者,她们受到了国家的照顾?我父亲的家族是集体的受害者,他们曾被剥夺了不少属于自己的权益和财产?
但就便在此之前,流传的关于外祖父和祖父的故事也可看出他们不同的为人。他们同样勤奋。可是外祖父宁可自己受穷,也会帮助陷于困境中的孩子。那孩子打碎了油瓶在哭,外祖父就给了他钱让他再去买油。而祖父呢?我没听到这样的故事。我知道他很能干,说如果解放晚几年,他不盖座金房子,盖座银房子是没问题的。可见他很能干,可是助人呢?从我祖父后代们的行为看来,我不见大多数后代有此德行。
所以,我的堂姐在十四五岁的年纪时认为我为集体做事很无聊,也不足为奇了。如果我当年有如此分析,我也便不必在日记里气成那样,骂她是个笨蛋了。
如今,我依然乐于为集体做事。我的堂姐呢?是不是还坚守着她的理念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