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处处存在着博弈,博弈有多种形式。按照相互发生作用的当事人之间有没有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可以分为有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按照行为的时间序列性,博弈论进一步分为静态博弈、动态博弈。按照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了解程度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作为一门理论体系建立不到一百年的学科,博弈论繁复而且比较深奥。这里不去探讨博弈论的具体理论,仅仅从生活中感受得到的实践中,考察一下不同智力的人,对作为博弈工具的游戏的难易度上,是如何选择的。
设想,如果有甲乙丙丁几个人,他们需要用选择一种博弈的方法来取胜负的话,一般情况下,在甲乙丙丁这几个人中间,高智商的人会选择下棋,中等智商的人喜欢扑克和麻将,低智商的人则宁可掷骰子或者猜硬币的正反。
也就是说:在对于游戏或者事务胜负的决胜中,不同智商阶层的人,往往会偏好有利于自己的博弈方法。
比如:高智商的人和中等智商的人博弈,那么高智商的人会选择下棋,中等智商的人会选择打牌决输赢。中等智商的人和低智商的人博弈,中等智商的人会选择打牌分胜负,低智商的人则不会轻易同意,而是会坚持掷骰子的博弈。低智商的人和高智商的人博弈,高智商的人会选择下棋或者打牌,低智商者会死活不肯下棋,最佳策略是坚持选择掷骰子。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智商相比较低的人,一般会偏好技术性较低,随机性较高的博弈方法,因为这样可以不费脑筋,对他们有利。反之,智商相比较高的人,一般会选择技术性较高,随机性较低的博弈,因为如此才能发挥他们爱思考,并且智商高的优势,提高自己获胜的概率。
所以,如果给参与博弈的所有人,能够自由选择博弈的方式的机会的话,那么每个人就会从自己的实力状况出发,选择一种最能够发挥出自己的优势和长处,从而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
社会生活中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在现实生活中,决定一个人实力的不仅仅是他的智商,还有他的意志、情商、知识、技能、健康、体力、个人形象和反应能力等等。每个对自己比较了解的人,会选择最适合于自己的职业,以至于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自己的比较优势,得到较大的获益。
另外,社会博弈方式的选择,不能被某个阶层垄断,而是需要平衡强者和弱者双方的利益,兼顾公平和效率。
如果可以垄断对博弈方式的规定的话,那么强者会选择“下棋”之类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博弈作为取胜手段,那么弱者就会永无翻身的机会。这对于弱者既不公平,又不人道,也不利于激发每个人身上的潜力。反之,弱者就会选择“掷骰子”这样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的博弈方式。这种方法表面上看起来公平,实际上对于强者的实力是一种压制,对于人才是一种埋没,会极大破坏社会的生产效率,最终全民一起沦为贫困。
所以,比较科学、既能够保持效率,又兼顾公平的选择是,各取所长,同时制定公平公正的游戏规则,并且尽可能使大家参与进入合作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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