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高中时写的文章,纪念、感悟。
我是一盏街灯,一盏处在十字路口,简单而又掉了漆的街灯,大概我会一直这样立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
每一天我只做两件事:开灯,关灯。人类的头脑总是很灵活,以至于我充当了各种角色,有的人会靠着我发短信,有的人会在我身上贴满各种广告,还有些喝醉了的人会扶着我呕吐。后来,我的服务对象加入了非人类,一些尿急而又找不着树的狗会用一只脚踩着我小便,久而久之,狗尿味盖过了人们接近我的欲望,我便成了野狗们的专用厕所,一个臭烘烘,肮脏的角落。
我突然间萌动了打量这个世界的想法,漫无目地寻找只为消磨我毫无意义的生命。一条长长的不见尽头的街道,各色的人掺杂其中。每天这里都在上演警察抓小偷,可怜的小偷与可悲的警察,这里也曾有偷欢的男女亲昵而后形同陌路。当然,这儿也上演着真实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只不过最后的毒药被换成了孕停。曾有段时间,街边有各种小贩贩卖小吃,叫得上名字叫不上名字的小吃陈列其中,各色的路人占据了大半的街边,这里成了放学回家的孩子们嬉闹的据点,情侣们培养感情的必经之路,外国人点头最多的地方,仿佛古时那江南小城清早的集市般热火朝天,给这条街道带来了勃勃生机。有一天,一群穿着制服的人来到了这里。再到后来,这个街道只剩下匆匆路人,人们只是漠然地走过这里,好像这里一直都这么安静。
对面老楼的一户人家,里面的旧电视似乎永远都是开着的,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总是木然地看着电视,永远都是些无聊的频道。从来没有过客人光顾,从来没有过微笑,似乎生命的终点已然临近。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没从沙发上起来,脸上一副如知如醉的表情,电视上的画面停留在一部老电影的结尾:一顶帽子随风飞扬,画面渐远。
每天都会有一个乞丐坐在我的附近,似乎他已经习惯了我身上的气味,一天中最多会有五个人给他些星星点点的钞票,或许这和我的气味有一定的关系,若不是因为这个,这位身上有着不同于一般乞丐的家伙应该是比其他乞丐讨人喜欢的。我不知道他来自何方,我见过的最多的画面是他呆呆地望着对面的红绿灯,对面站着穿着光鲜的人们。一街之隔,两种生活,似乎那信号灯永远都只停留在红色,因为修灯的人去喝茶了。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辆卡车疯了似的撞向了我,车头被我劈成了两半,我也严重的变形。那个司机死了,我被送到了垃圾站,各色的垃圾堆在我的身边,是的,我变成了垃圾,菜鸟垃圾。几个穿着破旧衣裳的孩子看见了我,他们把我架在了两个石台上面,时不时地在我身上爬上爬下,他很好像很喜欢我,尽管我有异常难闻的气味。欢笑总是充斥在我周围,夜晚,他们还会靠着我,借着微弱的月光看书,在童话的抚慰下睡在我怀中。
那一刻,我发现,我的生命真的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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