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发小阿锋长得虎头虎脑,从小就顽皮好斗,做事大胆,敢闯祸。这也为他以后牢狱之灾埋下了伏笔。
阿锋的故事他出事那年,我还在读初二。本来跟他是一起上学的同窗,但是他辍学了,回家种田,还有模有样。按理说他不应该犯罪的,因为人生光明,听说家里都准备为他娶媳妇了,是同村的,年纪比他大点,双方家长都谈到彩礼份上了。可是就这当头,谁也想不到,他杀人了。
受害的是同村的两个小女孩,两姐妹,也就十一二岁。案发地就在我们学校旁,听说是夜里阿锋闯进去要强奸那俩姐妹,遭到反抗,就拿刀砍了,不过两姐妹命大,被送到医院救活过来,也没落下伤残之类后遗症,加上他年不满十八岁,所以没被判死刑,但是坐了很多年牢。
我听到这个消息感到很意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犯这种浑。如果说对青春冲动,完全可以等近在咫尺的夫妻生活,又何须以身犯险?
此后我从零零碎碎的一些信息中理出一点头绪来,总算明白了一点。阿锋跟那两姐妹的父亲有点过节,虽然并不大,但是阿锋这个人从小受他爷爷的一些江湖思想,旧观念影响,恩仇心重。我有一次去他家玩被留宿和他睡,看到他睡觉前把一柄自制刀具放在枕头下面,跟我说是防仇人加害,弄得我很不自在。
可以说,他出事跟自幼的家庭教育有一定的关系。他奶奶疼他,估计都超过我奶奶疼我。他爷爷以前当过国军,旧社会过来的人,又扛过枪,江湖思想或多或少有点,祸害了子孙。连他母亲,有时候说话时也动不动扯出“报仇”这样的字眼来。可想他生在这样的家庭里,耳濡目染,受其荼毒,跟别人结怨后去报复也就不奇怪了。
就在我几乎完全忘记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时,他却又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他出狱了,还混得不错,在广州那边买了房,开车衣锦还乡。
他似乎没有忘记我这个从小跟他要好的发小,回来后还向别人打听我的情况了。而我一直在广东,这两年才回乡。
从同村的一个人那里我联系上了他,随后在QQ里闲聊,我得知了他的很多事。
他说当年之事,是那两姐妹的爸爸赌博时欠他的钱,去讨要还被打了,心里不忿就想去报复。他当晚是想去那家里偷香菇以抵赌债,被发现了。当时只有两个小女孩在家,但那两姐妹胆大,竟敢拉住他不放,还要叫人。
阿锋威吓她们俩,说不放手就强奸她们。可是那两姐妹可能不懂强奸带来的伤害,居然不怕。纠缠中阿锋怕惊动旁边的住户人家,一急之下就拿了厨房的菜刀,力劈华山的把两姐妹砍倒地上,然后仓皇而逃。
随后的事我知道,阿锋犯案后逃到村子后山的山沟里躲藏了两天,后来饿得顶不住了才夜里跑回家,第二天由他后父陪着去乡里派出所自首,最后被判刑坐牢。
不可思议的是阿锋在监狱里居然很混得开,简直是他的人生转折。他逞勇好斗,跟里面一起坐牢的一个武警囚犯学习了擒拿术,自恃了得,经常惹事,打架。
每个地方都有潜规则,监狱也不例外。按阿锋自己说,他进去后头脑忽然开窍了,以前在学校不爱学习,蹲监后居然升了高中,还函授了大学课程。不过这种学历是不被外界承认的。阿锋在监狱里能吃得开是因为他好学,上进,不仅因为学了擒拿术,还跟一个学问很高的犯人学会了绘画。他的油画经常拿到外面去摆卖,卖到钱后又去打点管理监狱的四方诸神,所以他就算在里面闹事,也不会被重罚,更不会被上报加刑。
所以十几年的牢狱之灾只让阿锋损失了一些青春时光,虽然有点压抑,却过得比没坐牢的人还滋润。
出狱后阿锋在很多地方寻过生活,他自诩一生桃花运好,到哪都不缺女人。在柳州一家花店打工时就有两个同店的女员工喜欢他。他野心太大,学会扎花后就想自立,跟老板抢生意,结果被解雇了。
随后他在柳州认识的一个女孩子从广东发信息给他,邀请他过去一起发财。他去了后才知道那是传销,只是一时没地方去才暂留那里,从而又认识两个女孩,一个湖南的,一个广州的。
阿锋是见过世面的人,自然不愿意留在传销组织里。他提出要走,那个福建的传销小头目知道阿锋坐过牢,所以也不敢硬拦他,就任由他走了。阿锋走的时候,那两个认识的女孩子也跟他一起走,福建仔同样不敢阻拦。
那两个女孩走是因为她们已经骗不到人了,所有的亲朋好友几乎都被她们骗了个遍,再也找不到资源,对传销组织来说,这两个人也不再有啥利用价值。而她们俩也终于幡然醒悟,传销是害人害己,想一夜暴富那是美丽谎言,到头来人财两空,连家都不敢回去了,无脸去见那些被她们骗过的亲人。
好在阿锋身上还有几钱块钱,那两个女孩身无分文,只能跟着他。没进过传销的人不会知道,传销其实也是要很大投资的,你每天打电话骗人的话费需要自己掏腰包,还有伙食也是自己掏钱。所以那两个女孩才落得两手空空,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阿锋带着两个落难女孩在广州找了一间租房,住了下来,开始了两女一男的荒唐生活。
刚开始阿锋摆地摊,弄气球供人射击收费,可是这活儿要一定的成本,赚钱又不多,还得防着城管突袭。一段时间后阿锋无意中看到有人摆摊替人设计个性签名,这可是技术活,成本低,几乎是无本生意。
阿锋是个学习能力比较强的人,按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头脑开窍了,被开发了,很多东西看着看着就会了。于是这勤售(禽兽)就学着人家也摆起签名摊来,凭借他的一点书法底功和绘画技能,居然也手到擒来,做得风生水起,一天赚几十一百不在话下,最多的一天居然赚了三百,要知道当时还是十几年前,一天赚三百可不容易。可把这畜生和两个女孩乐坏了。
他们三人白天一起出门摆摊,分工合作,阿锋负责给人设计签名,两个女孩分别管吆喝,招揽生意,另一个负责放哨,盯防城管的活动。
晚上回到出租屋里二女侍一夫,居然和美和谐,亲如一家。
那时广州的脑残很多,喜欢追逐时尚,流行个性签名,这让三个人的日子渐渐的滋润起来。一天,阿锋忽然接到那个柳州女友的电话,向他哭诉遭遇。
原来那柳州女友拉不到资源(骗不到人加入传销),每天光打电话都充不起话费了,在传销组织里混不下去,那个福建男就逼她去接客,不肯去就打她。
阿锋对那个柳州女友还有点感情,当下立马带着两个女孩和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去找那个柳州女友了。在一家理发店里,阿锋把那个福建男拉出来,用刀背敲断了那个福建人渣的一只腿,然后带着三个女孩一起跑了。
那时候广州很乱,只要不弄出人命,派出所都不会去管。
阿锋救出了那个柳州女友,可是发现她已经不可救药,被传销洗脑得不顾一切,深受其害而死不悔改。最后阿锋三人给了她5000块钱,让她回去继续做一夜暴富的白日梦。
原本以为他们就这样过一生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阿锋忽然患病欲毙,两个女孩挺义气,居然去做小姐挣钱来给阿锋治病。但是她们运气不好,那段时间碰上严打,结果两个女孩被送去管教两年,后来去了哪里就不知道了。
阿锋变成了孤身一个人,另去了一个城市,凭他一手破绘画手艺,居然成功骗得房东女儿的芳心暗许,还以身相许。
此后阿锋摆过地摊,没钱吃饭时还做过无本生意(偷,抢),最后看别人纹身而自行领悟,开起了纹身店,从此过上了比较稳定富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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