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下面,我们就来通过一篇推文,了解一下关于工龄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工龄?
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的计算。工龄的计算即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二、计算工龄的方法
计算工龄可以使用DATEDIF函数、ROUNDUP函数。
DATEDIF函数(开始日期,终止日期,比较单位)
ROUNDUP函数(数值,小数位数)
Y=年 M=月 D=日
打开Excel,复制下面这段公式到Excel表格中,在D3、E3单元格输入相应的入职时间及离职时间,即可算出工作年限。D3、E3的输入样式:2016-01-01(年-月-日)
=DATEDIF(D3,E3,"y")&"年"&ROUNDUP(DATEDIF(D3,E3,"ym"),1)&"个月"&ROUNDUP(DATEDIF(D3,E3,"md"),1)&"日"
1、工龄连续计算
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般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2、重新计算
职工由于个人原因,比如跳槽、被辞退这种情况调动工作单位的,连续工龄从到新公司,参加新工作开始,重新计算。
3、工龄折算法
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三、下面这些政策与工龄有关
1、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意: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病假工资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所以病假工资和工龄也有关系。
3、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是企业不得因员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护期间。依据工龄的长短,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4、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越高,则计算的基本养老金越高。
5、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境地定居离职费
这个对多数人来说可能用不到,但还是应该了解一下。
规定是这样的: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而获准出境定居的在职职工,离职时原工作单位可发一次性的离职费,标准是:连续工龄一年至十年的,每年工龄发一个月标准工资;连续工龄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工龄发给本人的一个半月的标准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发,但离职费总额,不超过本人二十四个月标准工资。
7、工龄对部分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1、“工龄”关涉在用人单位以经济性裁员以及以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时,部分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2、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法律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长,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这类相对就业能力较低的劳动者,予以了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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