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记
这是我的第一部连载小说,每天要写一篇很难做到深思熟虑,精耕细作,有点像脚踏西瓜皮,滑到那里是那里。人物就这么几个还是用第一人称来写的,很难把人物的细节描述清楚。所以给读者的感觉是,一笙的江湖故事好像还没有说完,或者说虎头蛇尾。魔都医疗的江湖也没交代清楚,只是蜻蜓点水。其实不然,应为在当下这两个江湖都属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还是给读者留下点想象的空间比较好。
——“江湖”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含义颇深,很难理解。曹操认为是四方,“江湖未静,不可让位”;白居易认为是社会,“今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间”;范仲淹认为是隐士所居之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至于我们这一代人,江湖则是上述认为之全部。
一笙的江湖就是他的祖训,做好人生三碗面。这我也认同。马父说他喜欢黄庭坚的一句诗:“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我也喜欢。
曹植在《洛神赋》里说洛神“含辞未吐,气若幽兰”,这是一种美,也是一种深,什么都说出来的人必定是个无趣的人,而真正做到“含辞未吐”的人才是学富五车,深藏不露,堪当重任之人,所以喳喳不止的麻雀不过是凡鸟,而“昆山玉碎”的鸣叫才出自百鸟之皇。
可我要说的是,洛神是神而非凡人,而我又不能与曹植相提并论,做个凡人做个麻雀又有何妨?平凡不也是有个世界。
——梅兰芳说:不像不是戏,太像不是艺。一笙其实是现在社会现象的一个产物,并非存在着某个具体人物,所以说读者很难在现实中找到对应的人物,然而这在我的笔下却又成了个故事。故事和现实的关系对每一个民族都是很重要的。为什么这个民族会产生这样的故事而不是那样的故事,一定是现实告诉故事要产生这样的故事。为什么一个民族会产生这样的现实,一定是这个民族的故事告诉这个社会的民族会产生这样的一个现实。
一笙对于婚姻、爱情、性爱的所作所为似乎又有点超前,在当下主流媒体不能接受,普通大众也不能接受,尤其是女同胞们,所以我是持批判的态度。然而这一现象又确实存在,不要说在当下,就是在民国也已有之,只是做而不说而已。现在我们的邻国东洋人把这三者关系同时存在的现象已经公开化了,或者说已被大家所接受了。所以说一笙这个江湖故事,胡兰成可以继续讲下去,在邻国的东洋人那里也可以继续讲下去,说不定还会有个好的结果,可在我这里只能适可而止,捣一下浆糊仅此而已。
通过连载小说《杜一笙》的创作,根据读者的反馈,和自己在写作过程中的反思,我准备把它作为提纲、样稿,用上一定的时间,沉下心来精耕细作来完善人物叙述,使小说的故事情节更加帖近生活。
借尾记之机,感谢一路陪伴着《杜一笙》的亲朋好友!感谢各新媒体上的读者!我将会更加努力的来完成中篇小说《杜一笙》的写作,以作为对读者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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