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伯伯答疑之七

作者: 叶伯伯闲聊 | 来源:发表于2020-03-31 07:43 被阅读0次

    原创 叶黔达  叶伯伯闲聊  1周前

    【怂小×问】

        请问“通知如下”后面是用冒号,还是句号?

    【叶伯伯答】

          你问的是个很带普遍性的问题。

          在总分条文式文面结构的公文正文中,在开头导语(引言)说明行文目的缘由、背景依据或主旨后,常常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或通告、通报、报告)如下:”或“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之类。其实,上述“:”号一般都应该用为“。”的。这是因为第一,从表达意思来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表意是明确完整的,已经没有歧义了,以下内容是通知的有关事项了,所以这里应该用“。”号。第二,从语法结构分析来看,如果“通知如下”后面使用“:”号,那下面有关事项的所有内容和表述的语句,有时甚至是几千文字,都应该划分为“通知”的宾语。如此长的整个宾语部分,再要划分下面层次的语法结构,显然要麻烦得多。而“通知如下”后面使用“。”号,后面的“有关事项”部分,则可按并列的各条文单独划分句子成分,这当然就比较便捷了。而准确划分文章、语段、句子语法结构和成分,将有助于我们语言表达的正确规范。

          据此,上述“通知如下”之类语句后面,通常应该使用“。”号。只有在正文篇幅比较短的有些公文,例如有的公告、通告、请示、批复、函(审批函、复函)等等,尚可在“公告如下”“通告如下”“请示如下”“批复如下”“函复如下”后面用“:”号。例如下例就是如此。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同意建立四川省促进家政服务业

        提质扩容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民政厅:

          你厅《关于建立四川省殡葬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川民政〔2020〕17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民政厅牵头的四川省殡葬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四川省殡葬工作厅际联席会

                  议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8日

          假如划分其句子成分,文中“函复”是谓语,“如下”后面一个自然段的两句话都是一个宾语。而“现函复如下”后面使用“。”号,全文就成为了三句话,划分句子成分分析其语法结构,就简便得多了。所以,即便是这类短篇公文“函复如下”之类语句后面用“。”号也比用“:”号为当为好。

    【李某追问】

          老师可以对这篇例文做个简评吗?

    【叶伯伯答】

          例文虽短,颇值关注。第一,文种使用得当,平行机关答复审批事项当用函(审批函)。第二,定位准确,于办公厅而言,这是受权行文,“经省政府同意”说明了受权行文依据。批复意见指出“省政府同意建立”,权属准确。第三,用语考究,标题和正文中不用“批准建立”,而是用“同意建立”,领导机关行文同样注意到求尊接受心理,显示了对下级部门的尊重和领导机关的服务意识。再加上后面的“请按照”,亦是如此。第四,要言不烦,表述简练。该文虽短,当属此类行文的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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