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996事情很热闹,下面是我的一点想法。
是否应该加班
在我看来,加班是有两种的,一种是主动的,我觉得我事情没做完,或者说项目很急,我主动留下来加班,这是一种,既然是主动的,那么加班费什么的就另说了。另一种是,我主观上不想加班,但是公司要求加班,那我认为,这是必须有加班工资的。
加班是否自由
这是996最大的问题,那就是,我们是否有拒绝996的权利。我碰到过一个朋友,他在互联网公司,他跟我说,他们公司要求一个月至少加班40个小时,而且这是没有报酬的,反之,不加满是要扣钱的;我之前是在制造业公司,这是对于加班是这样的,一线的生产员工,他们是每月最多加40个小时的班,是由加班工资的。两者不同在于,我那个朋友,基础工资很高,而在制造业公司,如果不加班的话,基础工资很低。其实这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我朋友那边加班是强制的,是没有写在合同里面的,而这边的制造业,则是自由的,如果不加班,那么钱就少,加班,钱就多,是写在合同中的。
我扯这么多,其实是想说明一点,我不要求别的,我只要求我合同里面规定的权利,如果合同里面写,我需要加班,才能拿这么多,好,那我无话可说。但是如果合同写的很清楚,我是5天8小时,然后工资这么多,那么不好意思,非我自愿的加班,请付加班工资。
权利意识
其实,这个和西安奔驰的事情很像。我们要求一点不过分,我们只要我们应得的,而不是说,今天我坐在车盖上哭,引发全国舆论了,所以你赔偿我。我要求的是,出了这个事情,法律规定怎么处理,那就怎么处理。996也是同理,如果合同上这么写了,好,我照做,如果合同不是这么写的,那么,我有权拒绝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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