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分离与初生
眼前这个我看得见,接触不到的神秘女子,我熟识她的年数不止一两年。
她的样子,在我最清晰的印象中,她于走累时,若正好身处荒郊野外,机缘巧合之下,如果遇到了一条河流,她总会挪着轻盈的步子慢慢靠近河流,俯下身子,左手掀开面纱,右手掬起水,连喝两三小口,解渴解乏。
是的,我每次细细观察她,即便是喝水吃饭,她皆带着面纱,掀开一角,裸露一抹朝霞色的红唇,张合之间,她把一顿饭菜连着酒水悠悠而尽,她的手轻轻放下面纱时,只有脖颈处白皙柔腻的皮肤还在若隐若现,她样貌如何,是美是丑,抑或长相奇特,至今我也未知。
她去茶楼听过几次书,我跟随她去听过几次,茶楼的中央有个高台,让人只能远观,不能靠近,上头站着一位经历过世事,面容有些沧桑却依然带着笑面向人们的说书先生,他虚张声势地描绘着一个丑陋的女子如何惨遭丈夫的遗弃,明明家中该属正房的尊贵身份,但被一个小妾欺负得不堪其辱,丈夫充耳不闻,见事不管,最后酿得悲剧一场,逼得正房夫人跳河自尽,了结此生。
说书先生手里握着的板儿一拍,得出精妙的结论:女子的容貌是她另外半条的性命,女子若没有容貌,她的命已经死了一半。
书尽人散之际,她只一个人呆呆地待在茶楼里,一张椅子透出寒气,我冷得直打哆嗦,她抬手伸出纤细白嫩的手指轻轻抚上自己的脸,若有所思,把回忆拉得无限远,我似乎看到她想全部隐藏起来却无意间流露出来的黯然忧伤。
直到茶楼的店小二将收拾她的桌子,向她连连提醒,道歉,说茶楼打烊。
“如果姑娘对今天的说书还满意,明天可以早点来。”
她放下手,搭着椅子的扶手站起,淡淡地说:“今天这个书一点都说得不好,太假了。”
店小二陪笑道:“姑娘何必对一个故事斤斤计较是真是假,相信的人会流泪,不相信,便图个乐子。也算是解了人生无味的一点小趣。”
她颔首道:“你说得不错!不过,我明日断然不会来这里听书了。”
从这一次听书后,她再没有带着我跨入茶楼一步。
我也渐渐悟出一个道理,应证在她身上。
原来,每个女子都在乎自己的容貌好坏,她更不例外。
那我会不会也很注重自己的容貌呢?
至于我是谁,颇感好奇的人,都会在后来慢慢认识我,我在这个漫长的故事中,亦是自带主角光环,死也死不掉的那种。只不过,现在的我,没有形体,我是栖息在她身上的,有可能是一缕魂魄吧?我不清楚,不敢确定。
转回正题,继续说她,她呢,准确来说,不是一个人,因为我在她的身体里安居了,按人间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来算,都已经一百多年了,若是凡人,恐怕早已入土为安,应是躺在地下的森森白骨,脱了皮相,但她不老不死不灭,如今仍然翩若盈盈少女,更让我受不了的是,老天爷不仅赏了她口天生不老的饭,还赐了一张启唇就能唱歌的嘴,还经常引诱少年儿郎前来陪她寻欢作乐,让人世多少年华正好的姑娘都成了待嫁闺中的恨嫁女。
使我亦羡慕嫉妒恨到心窝里,因我是个对美貌有所贪图的人,于是我常常白日做梦,自己若有形体定是个玉容绝貌的男子。久而久之,她闭上眼睛的一刻,我的世界便陷入混沌,憨甜安睡,痴迷做梦。
梦里有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子,我找不到红尘俗世创造的任何词汇来准确形容他漂亮的容貌及出众的气质,我的浅薄见识只能说他长得很好看,最近十年来,我夜夜见他,越来越觉得他是个厉害的人。
他曾徒手砍了半园子的竹子,盖了一间竹楼独自居住,紧接着又花费十年光景,不惜费时费力栽花栽树,然后自己劈柴做饭,饮酒望这一片他亲手营造的不败春日光景,与世隔绝,把这繁琐的小日子过得津津有味。
只是,他不笑,从来都不笑,像我现在寄身的姑娘,我也从没有见她笑过。
翌日傍晚时分,她去了一家酒馆,没换掌柜的之前,我们是那里的熟客,换了掌柜的以后,我们这是第二次步入这家酒馆。
“我要两坛陈酿女儿红!我这些年赊的酒钱,今日一并还清。”
她把整个荷包里的银子随手拍在桌子上,静坐等待。
她的语气寒冷,没有温度,掌柜的先拿来了酒,她拿起酒,起身快跨出酒馆时,掌柜的才迅速收了银子,牢握在掌心中。
她回过头,瞥了一眼这家酒馆的新掌柜,摇摇头,一言不发,转身,不消多时,她的影子没入街上的人群里。
掌柜的,抹了一把额头上渗透出细密汗珠,朝正在收拾碗碟的店小二大声说:“以后见她来,无论用什么法子,不让她进这里,省得酒馆天天闹鸡犬不宁,毕竟这里还是小本生意,经不起折腾。”
店小二说:“可轻影姑娘是我们掌柜的拜把子的好姐妹,况且轻影姑娘已经把酒钱连本带利地给了你,你这样下逐客令不太好吧!”
掌柜的掂量着手里分量不轻的银子,心里美滋滋的,又是一笔大入账,可以去小赌怡情一把,不过得瞒着婆娘。
“你们的丫头掌柜已经死了,我是你们以前掌柜的叔父,如果不是我放下家中的产业,来接替经营你们破败的酒馆,它能保持过往日进斗金吗?你们还能在这里混一口饭吃吗?”
“明明自己家道中落,又正逢掌柜的为情殉身,你就强霸占了酒馆,开门迎客,用来敛财。”
店小二在心里默默抱怨。
寄人篱下的店小二,再一身正气也不敢和掌柜的当面抬杠,所以下一秒手脚麻溜地收拾了饭桌上的残羹剩饭,进了厨房。
“你的酒馆,我没有守好,我从你的酒馆里买了两坛酒,这还是第一次在你的酒馆掏银子买酒喝,正好你一坛,我一坛,不醉不归,就仿佛昔日一般,可好?”
寄宿在她身上的我酸得一哆嗦,从头到尾都酸着,就像一颗刚结出来的青葡萄。
哎,我怎么知道刚结出的葡萄的味道,我的脑仁极疼,完全没记忆了。
正值春日的暖阳花开,簇簇野花在微风里摇曳,这是酒馆先任掌柜的坟墓,坟墓是我的宿主简单做的,我的宿主是第一个发现她殉情的人,发现她的尸首后,我的宿主于心不忍见她尸首日晒雨淋在外,就替她做了简单的墓,让她能够入土为安,墓碑用一块木头做成,上头写着:杜鹃之墓。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女掌柜的名字,此前我的宿主和女掌柜的交涉中,女掌柜对自己的姓名从来三缄其口,知而不言。
“你说,你们那边的习俗,是女儿嫁人的时候,都有几十坛自家做的陈酿作嫁妆,一行人马浩浩荡荡,穿街走巷,极是风光地昭示自己觅得了一个怎样的如意郎君,日后更要执子之手,白头偕老,一世了结,就共赴黄泉,化作三生河畔的一株彼岸花,也不要像从未活过,轻易忘记彼此。”
她一下子说了太多话,我半天才消化,原来她在讲人间的婚嫁和情义。奇怪的是,等我完全消化后,原先的酸突然变成了异常的疼。
若是常人,应该是心会疼,可我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具体以什么形态存活于世,自然不知道自己疼在哪里,只能很郁闷地接受这种突如其来的疼痛感。
我的宿主很快就打开了话匣子,当着女掌柜的坟墓喃喃自语,而且十分好酒量,直接喝完了一坛女儿红。
我想是她醉了,她站起时踉跄的这一下子,差点把我吓蒙,差点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她步伐凌乱,悠悠地离开了这片设有女掌柜坟墓的荒原。
我的宿主有个鲜为人知的名字,轻影,和她的真实身份一样始终保持着神秘感,至少我和她共存这一百年,竟半分都猜不透她。
轻影带着我入住一家城内的客栈,她要了一间上房,又点了一桌丰盛的饭菜,让老板安排妥善后,直接端到房间内。
在房间内,她坐在铜镜前,第一次摘下斗笠,面纱轻柔拂过脸颊时,我第一次看到她的脸,一半美若天仙,一半面目全非。我亦是一时惊叹,一时错愕。不可思议,我完全感受不到害怕。
“你在,我感受得到,可你从来不出现,哪怕陪我说说话,你狠心,你大义凛然,你毁去我一半的元神,你让我变成了行尸走肉,你让我六界之内无处容身。空影,回来吧!我知道你在,你的气息在白天因绕我的鼻息,晚上,你的背影在我梦里一次次走远,我抓不住你,即使你频频回头向我语笑嫣然,可我依然抓不住你啊。”
这一天,我似乎经历了一场可怕的灾难,轻影有自虐的倾向,她摘下袖中一直珍藏的匕首,割自己的手腕,鲜血淋漓,我瞬间好疼,疼得不能呼吸,天昏地暗。
我苏醒的时候,床边围了一群人,面容都姣好,看来我是做了春梦还未醒来,于是我再把眼睛一睁一闭,发现还是这么一群美得不像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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