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坐着巴士,《光荣与梦想》读到史蒂文森做客《与媒体见面》,在谈及“希斯一案”时,史蒂文森说:我是律师,我认为在法庭上诚实、自愿地做证是所有公民尤其是律师的义务——这也是律师最基本的责任。如果一个处于政治环境中的人,因为太害怕而不敢说出他知道的或者听到的有关被告的事,唯恐被告最后被判刑,我想这是盎格鲁-撒克逊司法的不行。这是极端的懦弱。史蒂文森的这段话,让我联想到一好友A的一段经历。
朋友A入职一家私募公司B将近7个月的时间,由于公司股东内讧受到波及,任职期间公司未能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未能给予此前答应的待遇,还遭遇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因此,朋友A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经济补偿约3.1万元。朋友A自己有涉猎一些法律书籍,并有查看一些相关案例,觉得案件很简单,也没有请律师。
清晨,坐着巴士,《光荣与梦想》读到史蒂文森做客《与媒体见面》,在谈及“希斯一案”时,史蒂文森说:我是律师,我认为在法庭上诚实、自愿地做证是所有公民尤其是律师的义务——这也是律师最基本的责任。如果一个处于政治环境中的人,因为太害怕而不敢说出他知道的或者听到的有关被告的事,唯恐被告最后被判刑,我想这是盎格鲁-撒克逊司法的不行。这是极端的懦弱。史蒂文森的这段话,让我联想到一好友A的一段经历。
庭审结束后,仲裁员问双方是否同意和解,双方均不同意。仲裁员于是找朋友A私聊,基本说朋友A很可能会输掉官司,让对方道个歉就算了云云。朋友A本来坚信可以赢这场官司,但是出于其对仲裁员的信任以及自己观念上的司法理解,朋友A松了口,但仍然坚持要经济补偿,最少1万。朋友A并不是一个贪钱的人,他说只有让对方出点血才能出一口恶气。然后仲裁员又找公司谈,公司说最多给5千,双方不欢而散。第二天,仲裁员又电话朋友A,劝他接受5千的和解方案,否则今天就要出仲裁书了。朋友以为是仲裁员暗示他会输,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最终朋友A接受了该方案。
原本事情该终结了,然而狗血的事情发生在去仲裁员办公室签和解书的那一刻。仲裁员让朋友A核对和解书上的内容时,无意中看到一份底稿,上面写着:XXXXX,要求公司B支付朋友A共2.8万元经济补偿。那一刻朋友说他有点呆,就好像自己被信任的人出卖了一样。朋友A说他签完和解书之后,找仲裁员私聊了一会。他并没有告诉仲裁员他看到的,只是跟仲裁员表达了一下,希望仲裁员以后仲裁能够稍稍偏向一下劳动者,毕竟他们是弱势群体。朋友A和我们说这个故事,他从自己的角度说他得到的教训:有时候退让是一种软弱
听完这个故事不知您有何感想。一方面,我对朋友A的遭遇感到不平,他说有时候退让是一种软弱,我知道他会变得更加坚强;另一方面,我能理解一个仲裁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调解策略,也能够理解仲裁员希望通过他的调解实现和解的目的,但是利用当事人的法律空白,以“忽悠”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我只能说希望这是一个个例,而不是有一个类似于奖励制度在背后支撑这种行为,或许他该看看史蒂文森的这段话;最后,不要把他人的善良,当作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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