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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茧抽丝

剥茧抽丝

作者: 明夷 | 来源:发表于2021-06-25 22:49 被阅读0次

    虽然我已经读到了第五段,但是第一段的最后一句,

    ... ... ..., and very especially to hear his views upon bimetallism, a subject upon which he was by of being an authority.

    我曾经故意装作没看见,现在则能尝试令其不简了,即

    .. ... ..., and very especially to hear his views upon bimetallism, which was a subject upon which he was by of being an authority.

    亦即,使用一个简单的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修饰 bimetallism,倘若将该从句的主语(亦即关系代词 which)和谓语省略,剩余部分原本是补语的,现在成了所谓的「同位语」。

    顺便以此推演一下所谓的「同位语从句」是如何出现的吧。例如,

    the story that he once killed a man might be true.

    这句话里的「that he once killed a man」便是同位语从句,但我依然可以将其视为

    the story which is that he once killed a man

    的简化。

    再将目标放到第五段。有这么一个句子

    All that evening, I had felt like the soldier who awaits the signal which will send him on a forlorn hope;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它的大概意思是

    整个晚上,我都觉得像一个士兵,等待号令,风萧萧兮易水寒;渴望胜利又畏惧失败的情绪,此起彼伏。

    这句话看上去略有些复杂,但实际上句子的主干部分仅仅是

    I had felt like the soldier.

    其中,「like the soldier」是介词短语,作为形容词用,在句中作补语,修饰主语 I。倘若对此有所不解,不妨将 feel 理解为「be」,例如

    I am like the soldier.

    为什么 feel 像助动词 be 呢?因为它有「是」的含义,即「感觉是」。与 feel 类似的此类有「是」的含义的动词还有 appear,sound,look,seem,become,turn,make,prove,taste 等。

    应该能够看到,关于句子的时态,我一直都不关心。一方面,我看的书,作者用的每个时态,都有他的道理。另一方面,我写英文的时候,由于是科技方面的文章,大部分情况下,只使用一般现在时和一般过去时。第三个原因是,在阅读中,对时态有所观察和分析,足以驭之,只是熟练与否的问题。因此,年华似水,光阴飞纵,不必为今天愁,也不必为明天忧。

    「All that evening」修饰 feel,即「整个晚上都觉得」。

    定语从句

    who awaits the signal which will send him on a forlorn hope

    修饰的是 soldier。这个定语从句里,又嵌入了一个定语从句,即

    which will send him on a forlorn hope

    修饰的是 signal。

    最后,还有一个短语,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它修饰了谁?现在我要开始进入一个我不知正确与否的状态了。它修饰的是动词 await,怎么修饰的呢?这样,

    meanwhile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are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这样的从句,语法书里称为时间状语从句,但是我更愿意称它为副词从句,因为它在句中起到了副词的作用。

    在上述的副词从句里,由于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是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的补语,将 are 省略,并不影响这一修饰关系,因此可将 are 省略,结果为

    meanwhile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连词 meanwhile 的意思是「同时」,倘若将它也省略,是否会影响句意呢?观察下面这个句子

    the soldier awaits the signal; meanwhile hope of victory and fear of repulse alternating in his mind.

    这句话可译为

    这个士兵在等待信号;同时,对胜利的期望,对溃败的恐惧,在他心里此起彼伏。

    倘若原句去掉 meanwhile,则可译为

    这个士兵在等待信号;对胜利的期望,对溃败的恐惧,在他心里此起彼伏。

    依然有潜在的「同时」的意味。因此,meanwhile 可省略。

    可我还是有一个不熟悉的地方,即

    the signal will send him on a forlorn hope.

    这里的动词 send,不是我熟悉的那种用法。我熟悉的是,向某人发送某物或某信息,即 send sb sth。

    这个不熟悉的地方,让我想起了之前折磨过我的 convince,不过在上述句子里,send 并非被动语态,因此 on a forlorn hope 修饰的是谁?

    倘若我用 convince 去替换上述句子里的 send,结果为

    the signal will convince him on a forlorn hope.

    这样的句子,可以成立吗?试着翻译一下,

    这个信号将会令他在渺茫的希望上深信

    深信什么?

    同理,

    the signal will send him on a forlorn hope.

    若翻译为

    这个信号将会在渺茫的希望上向他发送(或将他派往)

    发送(派往)什么?

    在上述译句里,on a forlorn hope 皆作为副词修饰动词,结果我所理解的句子,句意皆不完整。

    on a forlorn hope 修饰的不可能是主语 signal,一方面它的位置不合理,另一方面,依然会存在句意不完整的问题。

    倘若用 on a forlorn hope 修饰宾语,则上面两句话可译为

    这个信号令他深信的是希望渺茫。
    这个信号向他发送的是希望渺茫。

    我甚至也可以尝试用 make 替代 send,例如

    the signal will make him on a forlorn hope.

    可译为

    这个信号令他(觉得)希望渺茫

    我知道,在许多语法书里,态度明确地将 send 这样的单词视为授与动词——将某物给某人,这种单词还有 give,pay 等,而 convince 和 make 似乎没有这样的资格。

    钱歌川认为,make 这样的单词是不完全他动词,用我们的术语来说,即不完全及物动词(亦称使役动词),它需要在宾语之后再接一个修饰宾语的补语,方能使得句意完整。既然如此,那么 send 为何不能视为不完全及物动词呢,亦即为何 send sb sth 或 give sb sth 里的 sth 不能作为补语去修饰 sb 呢?

    能接双宾语的动词,是有,还是没有呢?倘若将不完全及物动词和授与动词不作区分,我就不会问这个问题了。

    事实上,send 这样的单词,在表达 send sb sth 时,也可以写为 send sth to sb,倘若对授与动词和不完全及物动词进行区分,那么对后者的解释会出现一个新的「悖论」,即 to sb 是 send 的第 2 个宾语吗,亦即介词短语能作为名词用吗?

    需要说明的是,上文里用的 convince 和 make,它们后面能不能接 on 引导的介词短语,我不知道。我只是知道,语法上应该没有错误,但它们并非英语里惯常的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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