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间想起一个词叫“一眼万年”,想想却不知其意。
便去查其意。
发现大概有两个意思:
第一为:喜欢上了却得不到,又一直记着,是一种凄美的爱情故事。
第二却为:相看两不厌,两人一遇见便觉得你好像已经爱了这个人几生几世了。
我不知是哪个意思,但我更喜欢第二个。
就如泰戈尔所说:你微微地笑着,不同我说什么话。而我觉得,为此,我已经等待了很久。
看见你,我便满心欢喜吧。
比起慢慢磨合的爱情,也是所谓日久生情。
我更喜欢捡到的爱情,便是所谓一见钟情。
捡到的更像是那种惊喜,猝不及防,却也已经准备好迎接了。
像是你买彩票的时候,你已经想好中奖之后你想要做什么。
如同周杰伦歌里,把爱情比作龙卷风,很猝不及防。
但大多数人一辈子也没见过龙卷风。
比起单相思,所有人应该更喜欢互相喜欢。
所以你喜欢一个人要告诉他,可能他只是没看见你。
因为你既然对其一见钟情,说不定是上辈子的记忆呢。
如果他不喜欢你也没关系,可能在他人生黑暗的时候。
你的喜欢便是一束光,告诉他,你很好,有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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