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的一个工地的工程师因为吃不了苦,当了逃兵,在没有经过余先生的允许下,自己偷偷跑了回来。
那个人说北方的工地伙食不好,凉馍掉渣,两个土豆做一桌子菜。
余先生没见说那个人之前,恨铁不成钢,说要把把那个人辞掉。
上午十点钟,那个人到了公司。余先生安排公司的负责人和那个工程师谈心、了解工作情况。中午安排餐馆把菜送到公司,给那个人接风洗尘。
下午一点二十分,酒醉饭饱之后,余先生和那个人聊天。那个人反复说自己做了逃兵,只要余总把他这一个月的伙食费、车旅费、工资给他,他就离开。余先生云淡风轻地说: “你要是真想离开,我也没办法。你这个月的车旅费、伙食费等发工资的时候再说。”
那个人反复对余先生说: “你在我要报销的单子上签字,工资发到这个月的月底。”
余先生反复耐心地和他说: “等发工资时再说。”
我坐在旁边听他们谈话,怒火攻心,有几次想拍案而起,想把那个人怼一顿: “你太过分了!你自己在没有经过老板的同意之下,撂挑子不干了,不到月底,偷偷跑回来,还想要整个月的工资?”
然而,我却啥也没说。毕竟我不是余先生的员工,没有发言权。我无权干涉他们之间的事情。
余先生不想和那个人谈下去了,说: “我要送我爱人回家休息。我先走了。”
那个人去找办公室的徐主任聊天了。几分钟过后,那个人走了。
从那个人到公司,到离开,余先生自始至终没有埋怨他,反而好酒好菜款待他。对那个人,他做到仁至义尽了。
我问余先生: 听你和他说话,我有好几次想拍桌子,你怎么能做到心平气和的?
余先生说: 大家都是一个地方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好说好散。宽以待人,以德服人,多积德,有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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