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人在世的时候,没有立遗嘱,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遗产继承纠纷是出现在遗产继承中最普遍的纠纷,涉及范围广且不容易解决。
根据北京市对2007年以来的10680例信访案件的统计,在16类民间纠纷中,唯有财产继承纠纷案件持续上升。其中,因为没有遗嘱而引发的继承纠纷,高达73%!
中华遗嘱库发布的《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显示,办理遗嘱的老年人的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降至72.09岁。
对中华遗嘱库的数据进一步分析,可发现6个颇有些意料之外的现象:
1、立遗嘱从想法到行动老人需要10年
《白皮书》显示,从有立遗嘱的想法,到真正采取行动,大部分老年人至少间隔了5年以上,有21.2%的老年人间隔了10年以上。
当问及立遗嘱行动迟缓的原因,部分老年人表示,害怕立遗嘱引起矛盾纠纷,晚年不得安宁。
2、老年人的主要遗产是房子
半辈子的财富积累,房产是老年人家庭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然而手里有套房,子女为了争遗产打得一塌糊涂,成了很多老人生前立遗嘱的原因。
2013-2017年间,遗嘱库中处理财产以不动产为主,占比高达 99.69%。
3、立遗嘱的主流是女性
2013-2017年间,女性订立遗嘱所占的比例较高,平均比例55.13%,女性订立遗嘱的意识比男性要高。
女性多是因为女性对家庭的关注程度较高,不见得是财富更多。
4、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定立遗嘱的比例近半
随着社会发展,立遗嘱的目的,从防范子女争夺财产,向避免家庭财产损失转变。
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人群以独生子女家庭为主,占比47.74%,其次才是2-3名的多子女家庭,占比 43.18%。
5、立遗嘱跟子女没商量
老人立下的遗嘱,如果家人有分歧,在老人去世后肯定会闹矛盾,如果生前知道了,那矛盾肯定就提前爆发了。
有将近三分之一的老人瞒住子女立遗嘱,2017年的数据显示,33.23%立遗嘱人不想让子女知情订立遗嘱。
而且这一比例是逐渐走高的。2013年老人与子女商量立遗嘱的比例为83.20%,到2017 年,占比已经下降至66.77%。
瞒着子女立遗嘱,更不要提让子女陪同立遗嘱了。2013-2017年间,子女陪同父母前来遗嘱库办理人数的比例,从78.72%逐年下降至61.69%。
那么如果未能隐瞒立遗嘱呢?在未隐瞒立遗嘱的老年人中,有33.4%选择了隐瞒分配方案。
6、防儿媳女婿条款是99%老人的选择
99.93%的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离婚率逐年升高,是父母会采纳这一条款的原因。子女离婚的时候,儿媳或女婿要分走公婆或者岳父母的遗产,这是很不公平的,所以这种条款很正常。
当然,这一条款只在子女离婚的时候会有意义,在子女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这一条款没有任何意义。
以上现象乍看意料之外,深思后又在情理之中。信之源遗产继承律师提醒,为了确保遗嘱效力,遗嘱库通过录音录像、指纹采集、人脸识别、现场见证、文件存档等技术手段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因此,需要立遗嘱人具备听说读写能力。
有不少老年人因为年纪较大,虽然意识清楚,但视力听力和书写能力受限的情况下,可能无法通过遗嘱登记系统,导致许多年纪较大的老年人无法正常办理遗嘱登记。信之源遗产继承律师建议,立遗嘱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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