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读书识字始。
上小学时的一次,我在奶奶家给烙煎饼的妈妈烧鏊子,偶然看到了奶奶夹帽样、鞋样和花线的书,拿过来顺手翻阅,直接被吸引到忘记手中活计(编者注 活计:过去专指手艺或缝纫、刺绣等,现在泛指各种体力劳动)。这本缺头少尾的书的书脊上印着“红旗谱”三个字,内容现在是一点也不记得了,只记得因为沉浸书中,鏊子烧得不匀被妈妈责备,刚好闲下来的三婶见我看书入迷,就让我到一边看书她来烧。大概是为了改正我不务正业的毛病,三婶说起离我们家3里外的村子,有一个小媳妇光想着看书而经常因为忘记该做的农活和家务挨打。我模糊记下这件事情,却没有改掉喜欢看书的毛病。幸运的是,读书的爱好在婚后得到了我家那人的大力支持,我偶然说一声喜欢哪本书,他就像接到圣旨一样立马买回家让我饱读,害的家里到处是书籍,做了3个书柜依然盛不下我那些心爱的书。现在结婚快20年的我已经轻易不敢说喜欢哪本书了,生怕她们在我家因无处安放受委屈。
现在想来三婶说的小媳妇挨打应该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事情。那时国民物资匮乏,尤其在农村,每日为吃穿奔波已忙到不可开交,家庭主妇不为衣食劳碌而读闲书大概是不能原谅的恶习。而我幸运地赶上祖国发展的好时代,人的物质生活已基本满足,开始关注精神层面的事情,喜欢读书的我就可以乐而忘忧地悦读了。
16岁时我幸运地借到了一本《红楼梦》,一见之下惊为天人,只记得自己想要废寝忘食不停地阅读,而又担心太快读完,世间竟有这样好看的书!身为中国人有这样好的福利,太幸福了。当时我狭隘地认为:如果不是用母语读《红楼梦》,很难深入领会其中的微妙和韵味。因为太喜欢,我决定斥巨资收藏。从想要拥有到收入囊中不记得做了多少思想斗争,倒不是因为手头实在拿不出那笔钱,而是节俭的妈妈时常唠叨“钱不可以乱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妈妈的话让我觉得买一切不是生活必需品的东西都是浪费,书既然可以借来读,竟然去买,这样做太奢侈了。纠结了两年多的时间,最后还是喜欢占了上风,兜里揣着20多元“巨款”,直奔当时的沂蒙文化大厦,花18.95元买下早已翻阅多次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三卷本《红楼梦》,一直到现在她还是我的床头书,可以随时翻阅自己心爱的书,于我这是一种持久的快乐。
毛姆说:“他不知不觉养成了世界上最快乐的习惯——读书的习惯。这样以来就为生活上的一切痛苦提供了一个避难所。”我深有同感。那些古今中外名著或滋养心灵、或启迪心智、或净化自我……跟着书籍中的故事和人物或喜或忧或思索,在平静安稳的生活之外体验另一种波澜壮阔的人生,我满足而愉悦。
现在科技的日新月异,又给爱好读书的我开辟了另一方天地:微信上的听书公众号成了我的乐园,只要做家务或者是做其他没有噪音的手头工作,在保证不打扰别人的情况下,我就会在心仪的公众号里收听那些引人入胜的演播,让心灵体验到别样的书香,可以做这么赚的事情,我快要“得意忘形”了。
想起了宋代翁森的《四时读书乐》:山光照槛水绕廊,舞雩归咏春风香。好鸟枝头亦朋友,落花水面皆文章。蹉跎莫倩韶光老,人生唯有读书好。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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