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妈瑞典痛哭嚎啕,完美演绎哭丧文化的表演型人格
江上小堂
看了中国游客一家三口凌晨被瑞典警方从旅馆强制驱离的报道后,顿生疑问。这事本来是9月2日发生的,为何9月15日国内才报道;而且如此大动干戈,兴师问罪?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一看消息最先来自《环球日报》,就释然了。国际风云变幻莫测,这个就不细说了。后来果然一波三折,剧情翻转。
但看了视频,还是被大妈抢天呼地的嚎啕大哭所深深震惊和折服。令我回想起儿时观看的若干葬礼,总有两三个大妈如此嚎啕大哭,撕心裂肺但却并不令人悲伤而是烦躁。感觉应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为何一些中国女性在受到委屈时会有这样的表现,“一哭二闹三上吊”。
直接原因很简单,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引起更多更大的关注。然而再追究下去,就与中国的文化传统很有关系。
中国文化传统中,人的价值更多地不是取决于自我评价,更多地是取决于他人和社会的评价。儒家思想并没有赋予个人独立于他人的价值,个人的价值是存在于与他人的关系之中,孝子忠臣贞妇烈妇等等。就如智威汤逊广告公司北亚总监汤姆•多克托罗夫在《中国人想要什么》一文中所说,“在中国社会,除了对他人的义务以及他人对自己的认可,个人是没有特性的。集体和国家是个人身份的永恒支柱。西方的个人主义,即赋予个人独立于社会之外意义的概念,在中国是不存在的”。有时候,老外确实比我们看得更清楚,他们有远距离的观察和对比,能看到整体和差异。而我们自己,则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自然而然,当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人的评价时,引起他人的更多关注就十分重要。从孔子对葬礼的要求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孔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孔子认为主政者对父母的葬礼应当慎重、隆重和庄重,要记得缅怀祖先,这样老百姓才会照做,品德才会淳厚。这里,孔子认为葬礼的重点不在后人表现对逝者的哀悼,而在于要获得好的评价,并起到示范作用。具有极强的功利性,将葬礼视为得到他人肯定和进行统治的手段。
虽然孔子强调葬礼的庄严肃穆,但老百姓的葬礼往往相反,喧嚣嘈杂,哭声闹声唢呐声响成一片,乱糟糟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既然葬礼重在展示,那越是引起关注的展示就越有效果。诸侯大夫的葬礼或许能做到庄严肃穆,老百姓的就做不到。特别对于被压制被忽视的女性,这是一个极其难得的得到许可的表演机会,农村尤甚。加之,女性特别容易情绪化,歇斯底里的嚎啕就形成了中国独特的哭丧文化。
心理学上将这称之为表演型人格障碍。表演型人格特别渴望得到他人的认可。通过过度的情绪化,夸张和亢奋的表演以寻求关注。
这样,在长期的积累和传承中,哭丧形成了一套比较标准的规定动作。一般就是席地而坐,大声哭喊,同时双手一致下上摆动,问天问地,“苍天呀,大地呀!”念念有词。
那这套哭丧动作发源于葬礼,但却广泛应用于不同的场合。一些中国女性不知不觉,耳濡目染就学会了这一套,因袭相传,至今未衰。在发生矛盾冲突时,一些有表演型人格障碍的女性就很善于这一招,往往能出奇制胜。只不过,这起事件中,大妈的哭闹不起作用,瑞典警察不吃这一套,就失灵了。我想,这种根植于价值和人格的东西,一时也很难改变,得慢慢来。但如果出国观光旅游,还是格外注意一些为好,不管有理无理,都不要动用这个“中华独门功夫”。自取其辱,于己于国都没好处。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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