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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强奸,为求自保,第三次在身上涂毒,导致男子死亡,违法吗?

女子遭强奸,为求自保,第三次在身上涂毒,导致男子死亡,违法吗?

作者: 一眼爱上你 | 来源:发表于2022-12-22 22:09 被阅读0次

女子遭强奸,为了自保,在身上涂毒,导致男子死亡,大多数人觉得,女子根本不构成犯罪,如果男子不去侵犯,自己的生命怎么会受到威胁了。

但事实是,女子不仅构成了犯罪,还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但是明明女子是受害人,为什么会被判刑呢?

接下来我们一起去探讨一下,女子本身是受害人,为什么,到最后反而成了,剥夺他人生命的人。

案例分析

小月自己在街上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还不错,小月每天忙的不亦乐乎。

但是,街上的赖皮李某经常去小院的店里,打着收保护费的名义,找小月要钱。

小玉很无奈,如果自己不给钱,自己的生意根本没办法做,小月只能硬着头皮,给李某钱。

而且李某是街上的霸王,很少有人敢惹她,小月也害怕被他报复,所以每个月只能乖乖的交钱。

后来不知怎么了,你没看上了小月,并且告诉小月,如果和他交好,他就不收保护费了。

小月没有答应,心想,要是谁和你这样的人搭上,倒了八辈子血霉,我才不会用我的后半生,去赌他的明天。

李某气不过,晚上的时候,看到小月的店里,马上关门,下班了,李某于是冲进去。

想要和小月发生关系,被小月大声呵斥,你要是敢碰我,我就报警!

李某不为所动,在小月的大声叫喊中,李某强行与小月发生了关系。

事后,李某威胁小月,如果胆敢报警,我让你生不如死。

小月害怕极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李某在街上,是个霸王,没人敢惹他。

街上一家人因为惹了李某,被李某找人打断了腿,事后,做了赔偿,但是,人的健康回不来了。

所以,小月也不敢惹她,只能收拾好东西回家了,回到家的小月,特别的气愤。

越想越生气,但是又无可奈何,自己的事情又不敢跟父母讲,害怕他们担心。

早上李某又来了,小月看到他特别生气,还给小月买了早餐,李某走后,小月把早餐丢进了垃圾桶里。

过了大概半个月左右,小月把上次的事情忘的差不多了,李某又来了?

还是和上次一样的霸王硬上弓,强行与小月发生了关系,小月无助的哭着,呐喊着。

释放完情绪,小月就回家了,于是他就是上网找办法,如何避免他人的侵害?

突然看到一条新闻,眼线一亮,下次她也想试试这个方法,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李某真的是得寸进尺,将小月的一次次的忍让和退缩,当成了他的软肋。

李某在外面喝完酒,找到了小月,想要在小月的身上释放压力,小月,这次没有拒绝。

反而让李某等他半个小时,李某以为小月答应了他,徐晨翔,小月在她的身上涂抹了毒药。

当李某在小月的身上开心的,释放着能量的时候,突然倒地不起了,小月,赶紧起来。

小月,赶紧将身上擦洗干净,打了急救电话,并且报了警。

面对警察的询问,小月淡定的说道,李某一直侵犯自己,但是自己又没办法抵抗。

只能默默的忍受,今天李某又来了她的店里,想要侵犯她的时候,不知道怎么了,倒地不起。

于是他连忙打电话急救,又报警,警察只能找医生询问情况,医生说的是因为李某,吃到了毒,才毒发身亡的。

在铁的证据下,小月终于承认,是李某一次次的侵犯自己,自己特别生气,又不敢惹他,只能在身上涂抹的都要保护自己。

但是,如果不是李某的侵犯,他也不会毒发生亡,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与我何干?警察听着好像有道理,但是,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去剥夺他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无价的。

所以小月,犯了故意杀人罪,但是事后,小月又打电话急救,还打电话报警,本身李某犯有强奸罪,罪不至死。

却因为贪婪一次次的侵犯他人,他人受到身体和心灵上的伤害,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但是李某已经身亡,不可能去承担法律责任,小月又故意擦在身上。

觉得这种行为是故意杀人罪,明知道有毒,自己受到侵犯的时候也没有做口头的警告。

但是小月的表现良好,理应受到比较轻的处罚。

第一,女子被强奸,为了自保,在身上涂毒,导致男子死亡,违法了吗?

从表面看,女子并没有构成犯罪,如果不是男子的侵犯,女子也不会在身上涂抹毒。

前提是,当女子受到侵犯的时候,一定要告诉对方,自己身上涂抹的毒。

造成任何的后果,他自己不承担责任,如果男子还是执意去侵犯他人,导致自己毒发身亡。

所有的结果都是她自作自受,不怨任何人,就是因为自己的贪婪,才导致自己失去的生命。

如果小月当时口头警告了李某,那么,小月的行为就是自保,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而恰巧的是,小月并没有告知对方自己身上有药,心里存在着一种侥幸以及报复的心理,自己故意犯罪,理应受到惩罚。

故意杀人罪:明知道此行为会给他人造成生命的危险,还是一意孤行的去做的行为?

那么小月的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构成了犯罪。

总结如下

如果不是李某,一次次的去强奸他人,自己的生命也不会戛然而止,更可恨的是,让无辜的受害人变成了犯罪的人。

奉劝那些男性,一定要洁身自好,不要随意的去侵犯他人,不仅伤害了自己,还给他人造成了心里的阴影以及身体的伤害。

我觉得有一句话说的好,可怜人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李某就是因为太可恨,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唯一一的是可惜的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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