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今年雨水特别多的缘故,今年的蚊子感觉特别多,并且咬人特别狠。一不小心被它叮上,绝对被咬的地方一会儿就会鼓起一个大包来,并且奇痒无比,非得抹一点风油精等药膏,才能慢慢止痒消疼。对这行凶的凶手也是决不能放过的了。
今晚这不刚躺下一会,就遭到了蚊子的袭击。感觉手腕处被咬的地方已经痒的难受。于是起身,把房间的灯全打开。总结了最近前两次被咬后,捉蚊子的经验,这凶手肯定没跑远——下口太狠,吃的太多,加上已是秋天气候的缘故吧,飞不动了,一般在附近停留着。
大体巡视了一下,房间天花板,墙壁上,没有发现目标。肯定没跑远,我就在我睡的铺盖周边细细搜寻。果然一个小小的目标出现在视野里,一只蚊子停在沙发的靠近地板的中间立面上。我轻轻拿过枕巾,折叠了两下,窝在右手里,瞄准目标,迅速出手,挥动毛巾一下子砸去。没跑,蚊子被拍死在毛巾上。我用右手拇指食指指肚捏住蚊子,碾碎在两指肚间。奇怪没有多少血迹,只是蚊子发黑的残碎尸体。
我判定,这肯定不是刚才的作案凶手。于是扩大范围,继续搜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果然目标发现,在不远处洗手间的外墙上,也是离地板不高,大约20公分的位置,停着一只大蚊子。发黑的肚子鼓鼓的,肯定是刚才的凶手啊。于是重复刚才的动作,又一次出手,拍死了这只可恨的蚊子。用手指捏在手里,一块鲜红色的血迹出现在我的指头肚上。心里不禁有点大快人心,这下可报了仇了。
不仅对这只蚊子有些幸灾乐祸了,不顾他人感受,只顾嘴瘾,痛快地下狠手,不考虑后果,到头来,反误了卿卿性命,真是不值啊!
后来想想,不只这一只小小的蚊子,人有时岂不是也犯这种短视错误。不断地在媒体曝光的一个个贪*官不就是生动的例子吗。拍死的蚊子,一点不值得可怜,下马的一个个贪官就有些可悲可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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