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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论语》第七章:述而篇〈7.12〉

读《论语》第七章:述而篇〈7.12〉

作者: 衣者郭郭 | 来源:发表于2022-09-11 14:05 被阅读0次

    读《论语》第七章:述而篇〈7.12〉

    衣者郭郭

    【原文】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注释】

    【翻译】

    ①孔子说:“财富如果可以求得,就算在市场担任守门卒,我也去做。如果无法以正当手段求得,那么还是追随我所爱好的理想吧。”(傅佩荣《人能弘道》)

    【解读】

    古代有两种人可称为“执鞭之士”。天子、诸侯外出的时候,有人会替他们开道,开道的人手执鞭子,看见谁挡路就挥鞭相向,这是其一。第二种执鞭的人是市场守门卒,为防范不法分子,他们也要手执鞭子。

    本章中的“执鞭之士”指的就是市场的守门卒。表示,只要手段正当,即使当个市场的守门卒,也不会感到委屈,但如果无法以正当手段求得财富的话,就要“从吾所好”。所好者不是财富,而是原则或理想。财富是附加于人生的,可多可少。

    本章的“可”与“不可”是就手段而言,亦即手段是否正当。只要手段正当且可以赚钱,再辛苦再卑微的工作都无妨。

    这是孔子对财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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