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起源于公元一世纪的巴勒斯坦地区,后飘洋过海传到罗马(《旧约.使徒行传》第27、28节记载了保罗乘船到罗马的惊险历程),在公元392年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
基督教自传入罗马到成为帝国的国教,中间历经三个世纪。在三百年左右的时间里,基督教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历经无数曲折,最终征服了罗马人,和西方古典文明融为一体。其中缘由值得人们深思。
基督教属于东方式信仰,具有东方文化属性,如信仰神秘主义、重视道德伦理、强调个体性,这些特点不同于西方古典信仰——希腊化宗教。
希腊化宗教,像罗马人信仰的朱庇特(Jupiter)、朱诺(Juno)、阿波罗(Apollo)、马尔斯(Mars)、密涅瓦(Minerva)等,属于自然崇拜,类似于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崇拜宗教,像日神崇拜、山神、林神崇拜等。这种自然崇拜宗教,原始、朴素,和道德伦理关系不大。
如罗马人信仰的各路神灵,均是自然力的化身,不包含道德意义,这一点和基督教(包括犹太教)明显不同。
根据基督教信仰,上帝不仅是造物主,更是道德意义的象征,是真善美的化身,上帝及基督象征同情、怜悯、慈悲、忍让、宽容、和平,这是基督教道德的核心信条。
从信仰目的上看,基督教和希腊化宗教的差异很大。
基督教属于高级宗教,代表个人本位,追求个人灵魂的拯救。希腊化宗教代表公共利益,导向国家、城邦目的,代表民族集体意志。
如罗马诸神来自希腊神灵,和祖先崇拜、部落崇拜有关,如雅典娜是雅典城的保护神,埃涅阿斯是特洛伊的保护神,朱庇特是罗马共和国的保护神。和基督教上帝相比,罗马诸神属于部落神、民族神,不是造物主。基督教的上帝是万能的造物主——宇宙万物的主宰、道德伦理的源泉。两种信仰的目的截然不同。
再就神、人之间的关系而论,上帝和人类的关系是拯救、被拯救的关系,内含情感伦理(爱之伦理)。罗马诸神和罗马人的关系是交易、互惠关系:罗马人向诸神献祭,诸神保护罗马人的利益;其中蕴含功利关系,而非道德情感关系。
比如每逢重要场合,罗马人必向诸神献祭,举行公开的献祭仪式,以期获得神灵的庇佑,如外出征战、凯旋归来、节日纪念、体育赛会等等。
从文化取向看,基督教和古典文化的差异非常明显。如罗马文化重视世俗享乐,基督教提倡节制欲望;罗马人关注现世人生,基督教强调彼岸世界;罗马人崇尚武力,基督教反对暴力等。
由于基督教和古典文化存在重大差异,若要实现两者之融合,实为不易。从历史、文化层面看,基督教之所以被罗马人接受,最终同古典文化相融合,主要有三点原因:
一,罗马帝国的统治方式灵活、开明,社会文化氛围宽松。
罗马社会从奥古斯都开始(前63年——公元14年)进入帝国时代。罗马帝国的疆土主要靠战争取得,疆域辽阔,民族众多;除以罗马城为中心的亚平宁半岛外,整个地中海周边均属罗马版图(如北非、埃及、叙利亚、巴勒斯坦、高卢、西班牙等等)。
早期罗马帝国奉行宗教自由政策,被征服民族只要遵守罗马法律,按规定缴纳税款即可,至于其他文化事务,各民族可自己做主,如保留传统信仰,使用民族语言,保留民族习俗等。罗马统治理念的宽容、自由是罗马帝国维持长久繁荣的重要原因。
就罗马典章制度而言,罗马统治者施行集中兼宽松的管理方式——皇帝集权和地方自治相结合。自奥古斯都屋大维开始,罗马皇帝即掌握最高权力,如屋大维既是最高军事统帅,又是执政官、保民官兼大祭司长。这种皇帝集权方式一直延续到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
同时,罗马各行省又享有高度自治权,各个行省自设元老院或地方议会,元老院或议会成员由选举产生。这种富有弹性的行政制度,使得罗马的文化氛围较为宽松。这也是基督教传播、发展的前提条件。
在尼禄皇帝(公元37年——公元68年)以前,基督教和其他异教信仰一样,属于合法宗教,彼此和平共处,互不干扰。像从埃及传来的崇拜生殖女神爱希丝(Isis)的太阳神教;从波斯传来的崇拜米特拉斯神(Mithras)的宗教;从巴勒斯坦传来的犹太教等,都在罗马社会同时并存。
有的罗马皇帝甚至把异教神祈请进万神殿(如哈德良皇帝),他们和朱庇特、马瑞斯、维纳斯等罗马诸神平起平坐,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罗马皇帝对待异教的宽容态度。但这种情形对于基督教(包括犹太教)就有些勉强了。
基督教(和犹太教一样)不是多神教信仰,而是一神论信仰——只信仰上帝耶和华。从此意义上看,基督教总是存在和罗马诸神产生矛盾的可能性,这一点也让一些罗马皇帝忧心忡忡。
再者,基督教和犹太教一样,反对偶像崇拜,包括皇帝崇拜,这种观念也让罗马皇帝头疼不已。
自凯撒大帝(公元前102年——公元前44年)以后,罗马皇帝已成为罗马民众崇拜的偶像,是罗马社会“半神半圣”的存在。但基督徒拒绝参加崇拜罗马皇帝的仪式,拒绝在皇帝雕像面前俯首,这一立场让罗马统治者深为不满。
最后,罗马基督徒的秘密集会经常被人怀疑(基督徒举行圣餐仪式:他们在一起分享圣餐,面包代表耶稣的身体,葡萄酒代表耶稣的血)。这种秘密活动流传到社会上,形成一种传言,不少罗马人认为基督徒社群流行一种人食人的习俗(《西欧中世纪史》,布莱恩.蒂尔尼)。这种传言也让罗马统治者感到不安。
随着基督徒人数越来越多,影响范围越来越广,基督教越发引起罗马皇帝关注和疑虑,罗马上层开始监视基督教。从尼禄皇帝开始,基督教在罗马的处境变得艰难起来。
比如尼禄皇帝,他喜爱希腊文化,痴迷希腊艺术。据说尼禄曾经专门跑到雅典,在雅典舞台上表演戏剧。尼禄对基督教怀有敌意,开始迫害、打压基督教。例如他把公元64年的那场罗马大火归罪于基督徒,并对基督徒大肆迫害。
综合罗马帝国早期历史,并非所有皇帝都对基督教持敌对态度,有些罗马皇帝对基督教持宽容态度(或者说不冷不热);参与迫害基督教的罗马皇帝主要:提比里乌斯、卡里古拉、克劳狄乌斯、提图斯、图拉真、戴克里先等。
据塔西佗《罗马史》记载,大规模迫害基督徒的次数大约有10次,许多基督徒遭到屠戮,出现无数的殉道者。
罗马皇帝对基督教的迫害虽然残酷,却无法将基督教社群清理干净。据基督教学者朱迪斯.本尼特的说法:基督徒的殉难让活着的人信念更加坚定;或如德尔图良(约公元150年——225年)所言:罗马人越是杀戮基督徒,他们人数就越多。殉难者的鲜血是基督教会的种子(《欧洲中世纪史》,朱迪斯.本内特)。
基督教的命运出现转折在公元4世纪的君士坦丁大帝时代(公元272年——337年)。君士坦丁大帝的母亲圣海伦是基督徒;再加上一次战役事件最终让这位皇帝接纳了基督教。
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和东罗马的伽勒里乌斯争夺皇权,在“米尔维安桥”战役之前,君士坦丁梦见耶稣的十字架,最后凭借十字架之力取得决定性胜利,君士坦丁成为罗马皇帝。
君士坦丁称帝后扶持基督教,基督教的地位快速提升。公元313年,君士坦丁与东罗马皇帝李锡尼签署《米兰敕令》,宣布基督教合法,基督教的地位稳固下来。
君士坦丁皇帝后,狄奥多西大帝在公元392年宣布基督教为唯一合法宗教,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其他异教神灵(包括罗马诸神)退出历史舞台。耶稣基督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二,基督教反映了罗马帝国晚期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心理。
罗马帝国强盛时代在公元一到二世纪,即从奥古斯都时代至公元180年的马可.奥勒留皇帝。奥勒留把帝位传给儿子康茂德。康茂德堕落、无能,在公元192年被暗杀。从公元193至211年,由士兵出身的塞维鲁施行军事暴政,罗马进入内战时代。
公元259年,瓦莱里安皇帝被波斯人俘虏,罗马皇帝的威望严重受损。瓦莱里安下一任皇帝伽利努斯只能在意大利行使权力,罗马其他地区落在军人将领手里(他们也是王位觊觎者)。
在这段时期,大约有20个自封的所谓罗马“皇帝”,每一个皇帝统治帝国一部分疆域。270年,一群日耳曼人进入意大利北部,险些战胜奥勒留皇帝。3世纪中叶,罗马帝国陷入持续内战和衰败当中。
一位西方学者如此评述晚期罗马社会:军事困境和无政府主义,导致社会和经济全面崩溃;劳动者抛弃了土地,农田废弃,城市破败,人口减少;黄金时代不复存在,罗马进入“铁和锈”的时代(《欧洲中世纪史》,朱迪斯.本内特)。
关于罗马帝国衰落的原因,历史学家们众说纷纭,提出许多说法,如道德衰败、社会不公、经济衰退、内战不断、瘟疫疾病、居民使用铅制水管等等。总之,从公元二世纪末开始,罗马社会走向衰退。
罗马社会的衰败和动荡,引发罗马民众的社会心理出现转变。在罗马富人看来,昔日的理性主义已经破灭,罗马共和国的理想已经逝去,一种对未来的幻灭感日益凸显。至于罗马下层民众,则一直生活在贫穷和动荡之中,他们的日子越发潦倒,对于未来同样有一种幻灭感。
如此的结果便是,罗马人对现世的兴趣逐渐消失,转而关注来世生活;罗马人由热爱公共的神(罗马诸神),转向关注拯救的神(上帝及基督)。这是基督教传播、发展的社会背景和心理基础。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后期罗马帝国处于衰退之际,宗教信仰却充满生机;在政治、经济动荡之时,人们的思想会转向精神层面的东西(《西欧中世纪史》,布莱恩.蒂尔尼)。这一说法深刻揭示出基督教和晚期帝国时代之罗马民众的关系。
根据基督教观点,人的现世生活充满苦难,个体灵魂始终在罪孽中沉沦(原罪);唯有抛弃世俗欲望,转向来世,人的生命才有意义。基督教的个体救赎论刚好满足罗马民众的心理需求,由此,基督教获得了强大的心理动力支持。
除了基督教外,罗马帝国晚期的斯多葛主义也反映出特定时代的社会心理。斯多葛主义强调理性与节制,重视心灵的平静与安宁,这种看法和基督教信仰比较接近。
三,基督教之所以被罗马人接受,还取决于和西方古典文化的融合。
基督教和古典文化存在诸多差异,若要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绝非易事;但对于罗马学者们而言,这又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
首先,古典文化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如希腊哲学、罗马艺术,早已成为罗马文化的构成元素。其次,绝大多数罗马学者对古典文化非常熟悉和热爱;他们认为,基督教和古典文化有相通之处,可以融合在一起。最后,唯有从学术层面解释《圣经》信仰,才可以提升基督教的品格,否则基督教仅仅流为一种民间信仰。
从基督教神学的逻辑层面看,基督教和古典文化的融合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督教和新柏拉图主义的融合,代表人物是查斯丁(Justin,约100年——165年)。第二阶段:基督教和希腊哲学的融合,代表人物是克雷芒(Clement,约150年——210年)和奥利金(Origen,185年——254年)。第三阶段基督教和希腊罗马文化的融合,代表人物是著名的拉丁三教父——安布罗斯(约339年——397年)、哲罗姆(约340年——420年)、奥古斯丁(354年——430年)。
查斯丁是基督教早期的“护教”思想家,他综合斯多葛哲学和新柏拉图主义阐发基督教信仰。
新柏拉图主义代表者是普罗提诺,他认为,世界存在单一的神——“太一”;“太一”不生不灭,是世界的本源,人的生命由“太一”流出;人距离“太一”较近,神性较多,物质距离“太一”最远,神性最少。
查斯丁认为,新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有相通之处,两者可以融合,如皆信奉单一的神,崇尚精神、贬低物质。查斯丁强调说,体现在耶稣身上的“神道”,不仅把灵感赐给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还赐给异教思想家——苏格拉底、柏拉图;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伯拉罕、摩西一样,他们都是基督的先驱。
查斯丁的神学思想过于激进,在165年被扔进野兽群中,殉道而死。他的观点被亚历山大学校的两位学者坚持下来,他们就是克雷芒和奥利金。
克雷芒认为,哲学之于希腊人犹如摩西律法之于犹太人,它们都是对真理的显示;希腊的哲学真理可以在耶稣教导中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关联。克雷芒看重柏拉图哲学,他认为可以在柏拉图思想中找到基督教的正统哲学;他甚至认为可以在柏拉图哲学中发现“三位一体”教义。克雷芒的看法发挥了查斯丁理论,影响深远。
奥利金是一位思想深刻的基督教学者,被西方公认为最伟大的基督教神学家之一。奥利金终生用希腊文写作,他对于《圣经》每一部分都进行了思想评论;在评论过程中,奥利金引用了大量希腊思想,他提出的“逻各斯”理念和“神人合作”说均包含柏拉图主义成分。
基督教和古典文化实现完全融合,要等到三位拉丁教父的出现。
安布罗斯、哲罗姆、奥古斯丁是伟大的拉丁文作家,他们的思想塑造了西方基督教传统,这种传统被后来的中世纪教会所继承。从他们开始,拉丁文取代希腊语成为罗马基督教会的宗教仪式语言。
三位拉丁教父的最大贡献是,他们把古典文学、古典法律,尤其是希腊哲学中最有价值的成分,融入到基督教文化中。在他们相继作古之时,基督教已经被稳固地建立在西方古典文化之上。
安布罗斯是米兰大主教,他富有雄才辩略,精通希腊、罗马文学与哲学。他布道时经常引用古典时代的伟人,像柏拉图、西塞罗、维吉尔等。
安布罗斯最为著名的事迹是,他坚决拒绝皇帝狄奥多西进入米兰大教堂,因这位皇帝在镇压叛乱时屠杀了许多人。安布罗斯的坚定立场和罗马皇帝的公开让步是一件令基督徒们刻骨铭心的大事。
哲罗姆是同时代《圣经》学者中最为有名的一位,他根据希伯来语和希腊文原本译出了《拉丁文圣经》(Vulgate Bible);中世纪以后的天主教会以《拉丁文圣经》作为标准文本,后来各种语言翻译的《圣经》均以之为原本。
哲罗姆在伯利恒建造了一所修道院,僧侣们在那里抄写拉丁语手稿,这项事业被后来的修士延续下去,保存了大量希腊、罗马文献,像亚里斯多德、西塞罗等人的作品。
奥古斯丁是教父神学的代表,他用柏拉图主义建构了规模庞大的神学体系,并对许多神学概念和命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如原罪说、救赎论、三位一体教义、“丑”的神学来源、教士的婚姻问题等。
奥古斯丁最著名的神学论著是《上帝之城》。在这篇鸿篇巨制中,奥古斯丁论述了“上帝之城”和“尘世之城”的关系。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之城”代表拯救与永生,“尘世之城”代表沉沦和罪过;最终的历史结果是,“上帝之城”越来越昌盛,“尘世之城”越来越凋零。这是奥古斯丁坚守的基督教信念和理想。
综上所述,基督教传入罗马后,历经诸多事变,克服重重阻力,终于在罗马社会扎下了根;与此同时,基督教和古典文化相融合,终于发展成一种普世性高级宗教。截至今日,基督教已成为世界第一大高级宗教(信徒人数超过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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