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朋友家玩,在她家的书桌上,突然发现一本我非常熟悉的书。拿起来翻阅,才想起来,是我多年前买的一本书。
记得刚买书回来,还没有来得打开,正好她一家三口来玩。我就非常显摆一下我的新书,不停地在她们面前,说这本书的封面多好,刘墉老师的语言优美,特别是对女儿那浓浓的爱意,都在字里行间流露出来。
她老公看到我把书说的美若天仙,就顺手把书给我拿走了。说等看完了,就还给我。记得,我当时特别违心说了一句话:“没事,你慢慢地看,看完了记得回给我就行了。”
其实,当时说过这句话就后悔了,新书刚到手,还没有好好地看呢,就被拿走了,心里难过极了。就像刚买的新衣服,还没有来得及穿,就被妈妈送人了,失落、想念呀!
说过的话,泼出去的水,也不好不借了。就这样与此书分离了快两年了。
再次遇见,此书已变了模样,脏兮兮的,感觉经历了多大的磨难似的。心疼地用手不停地抚摸。
然后,就对她们说:“这可是我的书呀,我要拿回去了。”没有想到那两口子异口同声地说:“都想不起来,啥时候有了这本书了,在家里放来放去,也没有人看。昨天感觉有点碍事,就说拿下面扔了呢。”
瞬间惊呆了,我心心念念的书,竟然成为垃圾。赶快抱着书逃回家去。
感觉亏对这本书,回到家,用棉签擦拭一遍,小心翼翼地把书给翻了一遍,放在书桌上端详了半天。就像失散多年的孩子,终于回到自己的身边。
夜里睡到4;30突然醒来,书就在床头,立马起床,跑到餐厅看了起来。191页的书到5:30就基本看完了。看回去睡个回头觉,感觉心里踏实多了,美美地睡个好觉,幸福又踏实!
每次到书店去买书,总是带着虔诚的心去,总是希望能找到一本打动自己的书。然后买回家,放在书架上,时不时,翻阅。
《查令十字街84号》有几句描写海莲·汉芙收到马克斯与科恩书店,寄来的斯蒂文森的时的喜欢之情。“把它放进我用水果箱权充的书架里,实在是太委屈它。我捧着它,生怕污损它那细致的皮装封面和米黄色的厚实内页。----我简直不晓得一本书竟也能这么迷人,光抚摸着就教人打心里头舒服。”
书像我们的我们的知心朋友,拥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时不时翻阅,感觉日子过的非常踏实和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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