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安庆一市民报警,称其朋友江某因感情矛盾,在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某小区的家中,将丈夫杀死。
蜀山公安分局民警和消防、120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后经现场确认已死亡,同时将坐在阳台欲轻生的江某控制。
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女,31岁,安庆市人)与被害人程某(男,30岁安庆市人)系夫妻关系,因感情问题引发矛盾。
29日下午,江某携带刀具,从安庆来到合肥。30日凌晨,江某乘程某不备,用刀将其捅伤,最终,程某因失血过多死亡。
妻子携带杀人刀具赶来合肥,凌晨杀夫,致使丈夫失血过多而死。
说明两个问题:
一,妻子是带着杀人工具从安庆赶来合肥,是有犯罪预备的,来合肥就是要丈夫的命的。
二,凌晨丈夫在睡梦中被捅伤,死于失血过多。
如果妻子有一丝救人之心或者后悔之念,肯定会打120抢救。可惜妻子没有呼救,说明她就是要将小丈夫置之死地而后快,杀死丈夫的决心坚如磐石。
是什么原因让三十而立的妻子必杀丈夫,然后准备自杀呢?这分明是同归于尽的节奏。
此案发生以后,有网友评论:“男同胞们注意了!前段时间都是杀妻案。现在反杀开始了!在家一定要谨言慎行!别惹家里面的那位生气。切记切记!”
早上才看见48岁的女人王某半夜杀死熟睡中的同居情侣老贺,现在又看见31岁的江某杀夫案。
难道真如上面这个网友说的那样:反杀开始了?
女人杀人,不可想象。一个女人,敢痛下杀手,杀死枕边人,没有足够的怨恨,肯定是下不了手的。
希望天下夫妻、情侣们,遇事要冷静,要善于化解矛盾。实在过不下去了,可以分手,何必同归于尽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遇人不淑就离婚。为啥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生活多么美好,配偶不如意,可以离婚换人,不要动不动就杀人!
杀死配偶,自己也会判死刑的,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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