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去年遇到一件倒霉的大事,在路上行走被一辆摩托车闯倒。住院两个月后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人却丧失了劳动能力。
闯他的那个小伙子22岁,刚刚参加工作,没有积蓄。摩托车也没有买保险。小伙子在朋友刚入院时付了8000元医药费,剩余的几万元都是朋友自己出的。
朋友本来是跑运输业的,是家里主要的劳动生产力。出了车祸后,仅凭他老婆每月2000多的工资,还要供一个读大学的女儿,生存的压力一下子增加不少。
所幸,这些年他们还留有点积蓄,可以勉强维持生计。但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毕竟会坐吃山空的。
法院根据各方面的情况,最后判决小伙子一次性赔偿我朋友35万元。按理说,这样判决后,这件事就应该到此为止,对方拿钱就完事。
可是,没有想到对方不但不付钱,还做出一些让人大开眼界的事来。
首先,对方家里人跑到朋友家闹,说是朋友买通了法官,对他们的儿子判决重了。
后来,通过报警,然后法院拿出判决的依据来,这件事才了结。
接着,小伙子的父母出申明,和小伙子断绝了父子、母子关系。这样做的意思就是,这笔钱,他的父母不会买单。
最直接的意思就是,想赖这笔钱。因为小伙子一个月工资才2000多,又是临时工,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赔偿朋友。
其实,我朋友通过则面了解过,小伙子家里才得了拆迁赔偿金,要拿35万出来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对方为了不出钱,连亲情关系都可以不承认,朋友对此觉得很无语。
东野圭吾在《白夜行》中写过一句话:“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的确如此,在钱的面前,亲情算不得什么。而且,一个简单的“假申明”,就可以拖延付款的时间,很多人都会愿意的。
朋友对此气愤不过,想用自己的手段去教训教训对方。
我说:“本来有理的是你,如果你做了其他事,就变得没有理了,得不偿失。现在,只有通过法院给对方强行试压,如果他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可以先付一半或者30%,剩余的让他分期每月付款。”
对于这样无赖的人,每个人都会感到愤怒,感到气不过,但是,不能为此而丢失自己做人的原则。只有通过正规渠道处理,才是正确的路径。
人的一生 ,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难题,也会有各种各样的不如意。
无论遇到怎样的难题和不如意,只有积极去面对,去解决,才是最好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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